第四节 我国传统生产管理模式的更新
一、我国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的弊端
在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没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生产车间,这种企业存在着以下的主要弊端。
(一)职能的单一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循环过程,它从搜集市场信息、确定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开始,然后进人生产过程,生产出产品和劳务,继而把这些产品和劳务投入市场,通过价值形式进行等价交换,分配与反馈,再开始进入新一轮的生产经营循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整个生产经营循环的绝大部分经营活动,均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由上级统一确定生产经营的范围和目标及任务;统一分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统一销售企业产品;统一收缴企业所实现的利润;统一支付职工工资及拨付经批准的企业各项预算支出。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循环中,只承担生产技术转换这一职能,即运用上级分配给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生产产品。所以只起生产车间的作用。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依附性。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在生产经营方面必须有独立自主权,其核心是生产经营方面的决策权、生产资料的支配权、人事工资的调配权等。它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成为独立的经济法人。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企业行为的基本特征是对上级“等、靠、要”:等上级安排计划;靠上级提供生产条件;要上级给钱、给料、给人、给任务。企业行为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尽可能从上级争取较宽松的条件;以便顺利完成上级规定的计划任务;企业行为的活动轨迹是以主管部门为轴心运转的。
(三)经营目的的非盈利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以盈利为目的, 尽管盈利不是其唯一目的,但必须是主要目的。而且盈利多少,应该同企业及其职工的经济利益发生直接的联系。但改革前我国国有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由上级计划安排,盈亏由国家统负,同企业及其职工不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企业无权也无利,就必然缺乏承担企业负盈亏的条件和动力。
(四)生产单一产品的“大而全”、“小而全”生产结构。现代化大生产是充分利用发达的社会分工和协作,组成专业化和多样化相结合的整机厂和专业化的零部件厂。这种“万事不求人”的小生产结构方式,不但是一种排斥了规模经济效益的、效率低下的生产方式,同时,由于它排斥了多样化经营,也不利于分散风险,提高效益,促进企业顺利成长。
(五)企业办社会。在旧体制下,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循环中,只是起生产车间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又是一个“小社会”, 它担负着许多社会服务职能,不少企业有自己的商店、医院、中小学校,甚至负责社会环保、安全和公共交通设施。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国有企业必须要转换经营机制,面向市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活动必须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以克服传统生产管理模式的弊端,使其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