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欧洲货币体系

  1. 从联合浮动到欧洲货币体系(1972—1979)

在区域货币合作上,最令人瞩目的演进是西欧各国的货币合作。1971 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之际,欧洲经济共同体有关国家为了减少世界货币金融不稳定对区内经济的不利影响,同时也是为了实现西欧经济一体化的整体目标,于 1972 年开始实行货币汇率的联合浮动。所谓联合浮动,是指参与国货币相互之间保持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即相互之间保持稳定的汇率,而对外则实行集体浮动汇率。按当时的规定,参与联合浮动的西欧 6 国,其货币汇率的波动不超过当时公布的美元平价的上下各 1.125%,这样一来,6 国货币汇率便在基金组织当时规定的上下各 2.25%幅度内形成一个小幅度,实行集体浮动,犹如“隧道中的蛇”,故又被称为蛇形浮动。

二、欧洲货币体系 - 图1

1973 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西欧各国货币与美元脱钩,基金组织规定的 4.5%的幅度也不复存在,但西欧货币的蛇形浮动依然存在,不同之处在于其对美元的平价被实际上的对马克和以后的对欧洲货币单位的平价所取代,4.5%的幅度(隧道)瓦解了,“蛇”走出了隧道。西欧各国继续维持蛇形浮动的意图在于抵制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促进区域内商品和资本的流动。但蛇形浮动极易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冲击。为了强化联合浮动,西欧各国于 1979 年 3 月将联合浮动发展成了欧洲货币体系( EuropeanMone- tarysystem)。

  1. 欧洲货币体系的主要内容
  1. 欧洲货币单位(EuropeanCurrencyUnit)

欧洲货币单位,类似于特别提款权,由欧共体成员国中的 10 种货币组成,每种货币按该国在欧共体内部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和国民生产总值确定一个权数,然后计算出欧洲货币单位的价值。以这种方式计算出来的欧洲货币单位具有价值比较稳定这一特点。由于德国在欧共体中的实力最强,因此, 马克在欧洲货币单位中所占的最大,1984 年时,马克的比重占 32.3%,其它货币所占的比重都在 20%以下。根据这样一个权数结构,马克汇率的上升或下降,对欧洲货币单位的升降往往具有决定性影响。这一点是研究欧洲货币体系时必须牢记的。

欧洲货币单位的主要作用有三种;①确定成员国货币汇率的依据,各参与国的货币与欧洲货币单位保持固定的比价,然后再据此套算出同其它成员国货币的比价:②进行汇率干预的手段;③用于官方之间的清算和信贷手段。

  1. 稳定的汇率体系

欧洲货币体系实行稳定的汇率体系。参与国都使自己的货币同欧洲货币单位保持某一水平的(可调整的)固定比价,称为中心汇率,并据此套算出各参与国相互之间的货币比价,比价允许波动的幅度是中心汇率的上下各2.25%,意大利里拉为上下各 6%;英镑于 1990 年 9 月才正式加入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体系,其允许波动的幅度也是中心汇率上下各 6%。在汇率体系中,欧洲货币单位是中心,当成员国货币与欧洲货币单位的偏离达到一定程度时,就要进行干预。为了确定干预的时间,欧洲货币体系确定了一套偏离界限指标,当偏离达到偏离界限时,就进行干预。凡在欧洲货币单位中所占权数越多的货币,其允许的偏离界限就越小;反之,则相对越大。在欧洲货币体系成立之初,马克的偏离界限仅为±1.1325%,而丹麦克朗和爱尔兰镑的偏离界限则分别为±1.635%和±1.665%。实施这套偏离界限指标的意图是,主要货币的汇率应该相对稳定,才能有助于整个汇率体系的稳定。当偏离界限无法通过外汇市场干预和其它相关的调节政策加以维持时,就对整个平价体系作出调整。截止 1992 年 9 月为止,欧洲货币体系

表 7-1 欧洲货币体系的中心汇率网

货币名称

对欧洲货币单位的中心汇率(单位 ECU 折合的各国货币数)

1979 年 3 月 19 日

1990 年 1 月 31 日

比利时法郎

39.46

42.67

卢森堡法郎

39.46

42.67

丹麦克朗

7.09

7.89

德国马克

2.51

2.04

荷兰盾

2.72

2.30

法国法郎

5.80

6.93

希腊德拉克马

-

190.90

爱尔兰镑

0.66

0.77

意大利里拉

1148.15

1515.00

葡萄牙埃斯库多

-

179.10

西班牙比塞塔

-

131.80

英国英镑*

-

0.72

说明:英镑汇率是指英镑正式加入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前的参考汇率。 资料来源:1979 年数据来自英国《金融时报》1979 年 3 月 19 日,1990

年数据来自普林斯顿大学《国际金融系列论文》1990 年第 178 号,“转向欧洲货币联盟”,第 17 页。

的中心汇率和平价体系已调整了 21 次。1992 年 9 月中旬,里拉机英镑甚至“暂时”退出了中心汇率体系,而变成了独立浮动的货币。

  1. 欧洲货币共同基金

为了保证欧洲货币体系的运转;欧洲货币体系还设立了欧洲货币共同基金,各参与国缴纳各自黄金外汇储备的 20%作为共同基金的资金来源,并以此作为发行欧洲货币单位的准备。由于各国储备的变动以及美元和黄金价格的变动,欧洲货币共同基金每隔一段时间便要重新确定其金额。欧洲货币共同基金的主要作用是干预汇率和向成员国提供相应的贷款,以稳定外汇市场,渡过暂时性的国际收支困难。

  1. 德洛尔报告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欧洲货币体系对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一体化建设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到过欧洲的人都知道,西欧各国的经济依存性已相当深,边界也变得越来越模糊,穿越边界上下班的人车水马龙。货币汇率的稳定不仅是宏观经济稳定的需要,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各国经济的一体化, 欧共体首脑们于 1991 年 12 月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Maastricht)就欧共体政治、经济和货币同盟的进一步强化达成了一个协议,称为《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Treaty,以下简称“马约”)。这是欧洲货币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也是国际货币体系发展演变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

《马约》是在二、欧洲货币体系 - 图2的基础上形成的。1989 年,欧共体发表了“经济与货币同盟研究委员会报告”,简称“二、欧洲货币体系 - 图3”(Delors’Report)。该报告在列举了经济和货币联盟(EMU)将给共同体带来的好处后,建议采取渐进和平行的办法使欧共体各国的货币更加一体化。具体来讲,该报告提出了如下设想和建议:(1)货币一体化将给欧共体各国带来更多的好处;(2)

为达到货币联盟,必须建立一套新的货币管理制度和机构,以取代分散的各国中央银行各行其事的做法;(3)达到货币联盟的条件之一是各国在经济上的差异要缩小;(4)一种新的统一的货币能减少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从而能增加货币一体化的潜在好处。在“德洛尔报告”发表后,欧共体于 1990 年又发表了一份背景报告,声称经济和货币联盟能使欧共体的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加 10%,其中,0.5%来自于交易成本的下降,其余来自于货币的更大稳定和汇率风险的消除。“德洛尔报告”的起草者为欧共体 12 国的中央银

行总裁,该报告于 1989 年稍后时期在欧共体马德里会议上获得通过,从而为以后的《马约》奠定了理论上和文件上的准备。

《马约》关于货币联盟的最终要求是在欧共体建立一个负责制定和执行欧共体货币政策的欧洲中央银行并发行统一的货币。为实现上述目标,《马约》要求分三步走,第一阶段,从 1990 年 7 月 1 日到 1993 年底,主要任务是实现所有成员国加入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实现资本的自由流动,协调各成员国的经济政策;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第二阶段从 1994 年 1 月 1

日到 1997 年,进一步实现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建立独立的欧洲货币管理体系,称为“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uropeanSystemofCentralBanks, ES-CB),作为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各国货币汇率的波动要在原有的基础上

(上下 2.25%,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的幅度为上下 6%)进一步缩小并趋于固定。第三阶段从 1997—1999 年 1 月 1 日之间开始,其目标是在这段时间

内最终建立统一的欧洲货币和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在 1996 年底的时候,由欧共体理事会对各国的经济状况按加入第三阶段的条件进行一次评估。如果至少有 7 个(不包括英国)国家达标,并且当时欧共体的情况允许,则这些达标的国家将首先进入阶段三,其余国家则等到以后条件成熟时再加入。如果到 1997 年 12 月 31 日,达标的国家仍少于 7 个,或者欧共体理事会认为于

1997 年实施阶段三不合宜,则改为于 1999 年 1 月 1 日起将已达标的国家先

进入阶段三,其余国家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加入。这就是说,到 1999 年 1

月 1 日,不管有多少国家达标,阶段三都将开始。在阶段三中,将建立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和发行统一的欧洲货币。进入阶段三的条件是:(1)通货膨胀率不能高于欧共体 3 个最低国家平均水平的 1.5%;(2)政府长期债券的利率不能高于欧共体 3 个通货膨胀最低国家平均水平的 2%;(3)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必须小于 3%;(4)公共债务的累计额必须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 60%;(5)货币汇率必须维持在欧洲货币体系规定的幅度内, 并且至少有两年未发生过贬值;(6)其中央银行的法则法规必须同《马约》规定的欧洲中央银行的法则法规相兼容。

  1. 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前景

实现《马约》所规定的货币一体化,最关键的是上述 6 项条件。《马约》之所以规定了以渐进的方式来达成货币联盟,主要原因是为了让所有有关国家能有时间让其经济运行逐步向货币联盟的要求靠拢。根据《马约》的要求, 我们可以对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前景及实现《马约》的前景作一个大概的估计。表 73 列出了欧共体 12 个国家在 1990 年时与《马约》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表中可以看到:在 1990 年时,达标的国家有 4 个(丹麦、德国、法国、卢森堡); 基本达标(即满足三个条件)的国家有两个(爱尔兰和英国),满足两条标准的国家有两个(比利时和荷兰);满足一条标准的国家只有西班牙一国; 希腊、意大利和葡萄牙四个标准均没有达到。根据《马约》规定,必须至少

有 7 个国家(其中还不包括英国)全部达标,经济与货币联盟才能干 1997

年 1 月 1 日进入阶段三。假定丹麦、德国、法国和卢森堡能在未来的几年中

继续维持它们的达标,那么,扣除英国,最有希望达标的另外 3 个国家自然

是爱尔兰、比利时和荷兰,因为它们在 1990 年时已经达到了三个或两个标准。然而,从表中的数据看,爱尔兰和比利时的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实在太高,很难指望它们在 1996 年以前把这个比例降到《马约》所要求的 60%。如果要在 1996 年达到 60%这个比例,那么,从 1992 年起,爱尔兰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要比其公共债务年均增长率高 9.1%;而比利时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要比其公共债务的年均增长率高 11.1

%。如果在未来的几年中,通货膨胀率不变,公共债务的增长为零,那么, 爱尔兰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须达到 5.8%,而比利时须达到 7.6

%,才能在 1996 年时把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降到 60%。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另一种可能就是将进入阶段三的时间推迟到 1999 年 1 月 1 日, 这样,爱尔兰的名义(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只要达到 6.5%(3.2

%),而比利时的名义(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只要达到 7.9%

(4.5%),它们就能满足进入阶段三的债务要求。

意大利代表团曾在马斯特里赫特会议上提出一个所谓“动态解释”方案, 即在 1996 年欧共体首脑会议评估各国是否达标时,以动态趋势取代静态水平来评估各国是否有条件进入阶段三。所谓动态趋势,是指各项指标的变化趋势是否多年来一直朝向《马约》规定的绝对值标准。如果是朝向这个标准, 就有资格进入阶段三。意大利的“动态解释”方案已被《马约》所采纳。

根据上述分析归纳,大致可以说,在 1997 年初,进入欧洲经济与货币一

体化的最关键阶段一阶段三的可能性不大,但于 1999 年 1 月 1 日进入阶段三

的可能性则较大。因为到 1999 年 1 月 1 日,达标的国家有可能达到 7 个,再

说,即使达不到 7 个,根据《马约》的“动态解释”方案,也有可能使有资

格进入阶段三的国家人为地扩大到 7 个。最后,根据《马约》规定,即使达

标或有资格进入阶段三的国家不到 7 个,只要其它条件允许,欧共体中已达标的和有资格进入阶段三的国家也将率先进入阶段三。这就是所谓“平行主义”或“两种速度的欧洲”的构想。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阶段三中,将建立一个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和发行统一的欧洲货币,但《马约》并没有就具体的时间表作出明确规定。

表 7-2 《马约》规定的进入阶段三的指标及合成员国实际经济状况

与这些指标的差异( 1990 年,括号内数字表示差异)

通货膨胀率

长期债券利率

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比利时

3.4

10.1

5.5(2.5)

130.2(70.2)

丹麦

2.6

11.0

1.6

58.9

德国

2.7

8.9

2.5

41.2

希腊

20.4(16.3)

n.a

20.2(17.2)

81.6(21.6)

西班牙

6.7(2.6)

14.7(3.1)

4.0(1.0)

法国

3.4

9.9

1.7

46.5

爱尔兰

3.3

10.1

2.3

115.2(55.2)

意大利

6.5(2.4)

13.4(1.8)

10.7(7.7)

101.1(41.1)

卢森堡

3.7

8.6

-3.3

7.8

荷兰

2.4

9.0

5.3(2.3)

79.3(19.3)

葡萄牙

13.4(9.3)

16.8(5.2)

6.0(3.0)

67.8(7.8)

英国

9.5(5.4)

11.1

0.7

35.8

三个最低国家的平均

2.6

9.6

-

-

《马约》

的要求

4.1

11.6

3.0

60.0

说明:通货膨胀率以消费物价上涨率表示。

资料来源:普林斯顿大学《国际金融系列论文》1992 年第 187 号,“通向经济和货币联盟的马斯特里赫斯特之路”,第 22 页。

表 7-3 欧洲货币体系危机发生前夕的

德国经济状况( 1989 — 1992 年 6 月)

1989

1990

1991

1992(6)月

贷币供应量的增长率(%)

6.5

13.4

15.7

n.a.

消费物价的上升率(%)

2.8

2.7

3.5

4.5 ①

财政赤字(亿马克)

36.0

395.5

667.3

n.a.

①与前一年度同期相比。

资料来源,《国际金融统计年鉴》1993 年 6 月号,有关各页

二、欧洲货币体系 - 图4

说明:英国为货币市场利率

资料来源:《国际金融统计年鉴》1993 年 6 月号,有关各页。

目前,横在欧洲货币一体化进程道路上的主要困难实际上并不是达标问题,而是以数量指标无法衡量的经济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问题,以及各国是否肯最终交出货币主权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英国一向持保留态度。1992 年, 丹麦就是否接受《马约》举行全民公决时,反对的人竟占多数。后来,在欧共体的“劝说”下,丹麦又重新举行全民公决,才勉强通过。法国的全民公决也是十分勉强地通过了《马市条约》。尽管欧共体国家中,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正式拒绝《马约》的国家,但是,1992 年,就在丹麦和法国举行全民公决后不久,欧洲货币体系爆发了有史以来的最大的一次危机。造成这次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各国政策的不协调。我们知道,德国在欧洲货币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德国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欧洲货币体系的运行。自 1990 年以来,当时的联邦德国政府为实现两德统一和复兴东德地区的经济,投入了巨额资金,财政赤字和货币发行明显增加(见表 7—4),由此使通货膨胀的压力显著加强。尽管当时德国与西欧其它国家一样,也处在经济萧条之中,失业率很高,经济增长率很低,罢工浪潮迭起。但德国政府历来把通货膨胀作为头号敌人,因此,德国的物价一直十分稳定。从有据可查的1960 年起,除受两次世界石油提价的冲击外,当时联邦德国的通货膨胀率在大多数年份一真保持在 3%以下。这一点,是德国与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其它西欧国家的差别之处。为了压制通货膨胀的压力,德国政府不顾其它国家的强烈反对,于 1991 年起开始调高中央银行的贴现率,经过几次调整,贴

现率从 1990 年底的 6%上调到 1992 年 6 月底的 8.8%,这对其它西欧国家造成很大压力。当时其它西欧国家处于经济萧条之中,各国为刺激本国经济复苏,先后调低利率,结果,资金从其它国家流入德国,马克坚挺。其它国家于是便面临一种选择:若要维持它们的货币与马克和欧洲货币单位的固定比价,从而维持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它们就必须调高利率;若要刺激本国经济复苏,它们就必须降低利率,但这将迫使它们的货币对马克贬值。经过一段时期的挣扎、协商、协调干预,英国和意大利终于首先抵挡不住外汇市场的强大压力,不得不于 1992 年 9 月 13 日宣布英镑和里拉“暂时”退出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由此酿造欧洲货币体系历史上著名的“九月危

机”。这场危机因德国的高利率的延续而一直延续到 1993 年夏天,西班牙货币比塞塔和法国法郎也先后遭到冲击,不得不“暂时”退出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或对马克大幅度贬值。这样,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便处于一种半瓦解的状态。

很多经济学家在分析欧洲走向经济与货币联盟的问题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各国经济发展的差异上。而“九月危机”则告诉我们实现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主要障碍在于各国经济政策目标的差异上,以及交出货币主权、听命于以马克为主导的联盟能带来多少净利益的问题上。欧洲人对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心态是复杂的。这一点在几次全民公决中已明显地表现出来。“九月危机”无疑增加了走向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困难。但是,若经济与货币实力较强的若干国家能坚定地遵守《马约》的要求,于 1999 年率先进入阶段三,那么,那些未进入阶段三的国家又会被排斥在经济和货币联盟之外,从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九月危机”爆发后不久,德国、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等国首脑于 1992 年 9 月 25 日在布鲁塞尔召开过一次紧急会议,会上,首脑们明确表示将格守《马约》规定的各项指标,继续坚定地走向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看来,如果有 5、6 个国家(包括德国和法国这两个重要国家)能坚持初衷,更紧密型的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是有希望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