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际金融高度一体化

在上述情况下,詹姆斯·伊格拉姆在 1969 年指出:为了决定通货区的最

优规模,有必要考察经济社会的金融特征(而不是真实的特征),并在 1973 年提出用国际金融高度一体化作为一个最适度通货区的标准。他认为,一个区域内各国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同资金的移动有关,尤其同缺乏长期证券的自由交易有关。如果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是不充分的。那么,外国人大部会主要买卖短期外国证券,因为买卖短期证券的外汇风险可以通过远期市场抛补来避免,这样,各国长期利率的结构就会发生明显差异。但假如国际金融市场高度一体化(尤其是长期资本市场高度一体化),只要国际收支失衡导致利率发生小量变动,就会引起足够的均衡性(非投机性短期)资本流动, 从而汇率的变动就可以避免。

伊格拉姆的金融高度一体化标准,同蒙代尔的要素高度流动的标准有点类似,只不过他只强调了资本要素的流动。因此,他的理论同蒙代尔的理论具有相似的缺陷(即资本要素的流动不一定能成为国际收支的一种有效调节机制)。有趣的是:他还犯了同麦金农和凯南相似的、但方向不一样的错误, 后两人忽视了资本帐户,而伊格拉姆忽视了经常帐户。更重要的是:伊格拉姆没有区别调节和融资对平衡国际收支差额的不同意义。伊格拉姆实际上同蒙代尔一样,是从固定汇率的维护机制来考虑最适度通货区的标准的。但是, 他把资金融通看成是平衡国际收支的唯一方法。事实上,在这个现实世界中, 即使在货币同盟中(如欧洲货币体系中),盈余国是不愿意无止境地向赤字

国提供融资的。因此,伊格拉姆理论的这一重大缺陷足以否定由他提出的国际金融高度一体化成为最适度通货区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