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过程
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过程,最早可以追溯到特别提款权的产生过程。自从特里芬于 1960 年发表了《黄金和美元危机》一书后,货币改革问题就在学
术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稍后,基金组织及“十国集团”①于 1963 年开始了有关的研究。当时,基金组织和“十国集团”的主要注意力是放在解决国际清偿力不足和关键货币信誉下降的问题上。1964 年 8 月,“十国集团”建立了以意大利代表奥索拉为首的研究小组,该小组于 1965 年 8 月提出了“建立新储备资产的报告”(又称奥索拉报告)。尽管该文件因各国意见分歧而未能提出实质性的改革建议,但它表明在基金组织框架内国际货币改革的开始。
国际货币改革的整个过程,充满着各种各样的矛盾。首先是美国与其它国家的矛盾,这对矛盾的核心问题是美元在未来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作用及美国在世界货币金融事务中的领导权问题。其次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这对矛盾的核心问题是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货币金融事务上的发言权及改革如何同建立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相联系的问题。自奥索拉报告之后,“十国集团”的代表继续研讨有关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问题,并于 1966
年 8 月发表了一份报告,提议创设一种新的储备资产。根据这项报告,1966
年 9 月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广泛讨论了建立新储备资产的问题,并决定由基金组织的执行董事会与“十国集团”的代表举行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在1967 年 9 月基金组织的年会上,正式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大纲”,并决议责成执行董事会将该大纲列入基金组织协定的修正案,连同修订基金组织的章程,于 1968 年 3 月底以前向基金组织的理事会提出。同年
4 月,执行董事会通过基金组织协定的修正案,并经会员国代表的投票,正式通过特别提款权的建立及基金组织协定的修正案。1969 年,该修正案正式生效,特别提款权也正式建立。至此,国际货币改革的第一阶段结束,不久以后,随着美元危机的深化,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当然,在建立特别提款权的问题上,是有矛盾和斗争的。以美英两国为一方,为了缓和美元和英镑的困境,防止美国黄金的流失,强调国际清偿力不足是主要问题,主张创建新的储备资产,作为美元、英镑和黄金的补充, 以适应世界贸易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以法国为首的西欧大陆国家,认为国际支付手段并没有不足的现象,而是美元过多。因此强调美国应消除国际收支逆差,特别是法国还提出要建立一种以黄金为基础的储备货币单位来取代美元和英镑,这当然受到美英两国的抵制。而美国还坚持任何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不能影响到美元作为“关键货币”的立场。经过多年的斗争和讨价还价,最后法国表示让步,终于达成建立特别提款权的协议。
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第二阶段是从 1971 年底的“史密森氏协议”开始
① “十国集团”是 1961 年 11 月由基金组织成员中十个发达国家成立的。建立“十国集团”的目的一方面在于加强十国之间的磋商和协调,另一方面在于通过“十国集团”加强对基金组织的控制。事实上,当时基金组织就是在“十国集团”控制下的。
的,直到基金组织协定的第二次修正案和“牙买加协议”签订为止,历时约 4 年。“史密森氏协议”具有几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协议表现了维护美元关键货币地位的意图,但却不能也没有解决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性;第二,协议表现了要建立一个新的货币体系的意图,却未能在要建立什么样的货币体系上达成共识。因此,“史密森氏协议”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改革问题。1972 年 9 月,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提出了一份“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报告,提出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应遵循的原则:第一,汇率的变动应具有对称性,汇率制度仍采用固定汇率制,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波动。在个别国家被迫实行浮动汇率时,基金组织将实行监督。第二,货币的兑换性。美元将同其它货币处于同等地位,并提出资产清算制度,用资产的转移而不用增减债务的办法, 来解决国际收支的不平衡。第三,关于储备资产问题,以特别提款权作为国际上接受并受到控制的储备资产,黄金和“关键货币”的作用减少。第四, 资本移动必须加以管制。第五,发展中国家的主要问题是特别提款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问题,即把特别提款权的发行与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联系在一起。
为了解决“史密森氏协议”未能解决的问题,推动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 基金组织决定在其理事会下成立一个“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及有关问题专门委员会”来进一步研究国际货币改革及有关问题。该委员会由“十国集团”、澳大利亚、以及 9 名发展中国家的代表①组成,又称“廿国委员会”,从 1972
年 9 月开始活动。在国际货币改革的问题上,讨论和争论的焦点是国际清偿力及本位币问题,汇率及国际收支调节机制问题,以及特别提款权与发展援助的联系问题。
在国际清偿力及本位货币的分歧上,矛盾主要集中在黄金的非货币化、取消储备货币及采用特别提款权这些问题上。美国主张实行黄金非货币化, 即削弱或取消黄金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西欧国家尤其是法国则主张维持黄金的中心地位。关于储备货币,发行储备货币的国家和大量拥有储备货币的国家,都主张继续维持储备货币的作用,前者不愿意承受兑换已流出的储备货币的负担,后者不愿意用持有的储备货币兑换成特别提款权,因为它们担心特别提款权的利息收入会低于美国国库券的利息收入。
在汇率和调节机制问题上,美国和西欧国家也存在着矛盾和斗争。双方都同意维持稳定但可调整的固定汇率的原则,可是西欧国家在变动汇率前, 先在国内采取一些经济措施,认为主要用国内的经济政策来维持国际收支的均衡。美国方面则认为:第一,在维持固定汇率制发生困难时,可以放弃固定汇率;第二,国际收支平衡问题不会对国内政策发生影响。
汇率问题的争论也引起清算机能上的分歧。西欧国家主张一种严格的资产清理制度,规定一种固定的国际储备数量,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只能通过转移国际储备的办法加以解决,这样,逆差国家就能被迫在最初阶段采取一些纠正措施。这种主张显然是要防止发生持久逆差的美国利用积累债务的方式来解决国际收支的不平衡。美国则认为,西欧国家提出的办法必然使逆差国, 特别是作为储备中心的国家承受很大的负担。即在储备缩减的情况下,就要立即调节国际收支的不平衡,而顺差国家则可以继续积累储备,不受改变政策的压力。所以,美国主张逆差国和顺差国都要调节其国际收支的不平衡,
① 他们分别来自阿根廷、巴西、埃塞俄比亚、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摩洛哥、墨西哥、扎伊尔。
即所谓调节的“对称性”。美国还主张,对估计储备资产要订立一个客观标准,也就是对持有的储备额,订立一个标准定额,上下限有一个幅度,当一国持有的储备数量离开上下限时,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至于在特别提款权分配与发展援助相联系的问题上,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观点,他们主张把创造出来的特别提款权直接分配给发展中国家;第二种观点是某些发达国家的观点,他们主张把特别提款权先分配给一些国际性的多边开发机构(如世界银行),然后再由这些机构依据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接受特别提款权的国家和援助数额;第三种是美国和联邦德国的反对意见,他们坚决反对把开发经济的目的与货币目的混为一谈。主张坚持国际清偿力和世界货币创造的资源中性原则,并且宣称联系制诺付诸实施,必将导致其它形式的官方援助的减少。
在一系列矛盾和争论中,加之 1972—1974 年这段时期国际金融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甘国委员会”无法就国际货币改革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实质性的决策。从 1972 年起,世界金融领域发生了这样几件大事。一是英
镑和里拉从 1972 年年中起实行浮动汇率;二是 1973 年 2 月美无再度发生危
机,迫使美国政府再度宣布将美元贬值 10%,以后,在 1973 年 9 月到 1974
年 1 月之间,美元汇率先升后降又波动了几次,这些动荡使“史密森氏协议”
无法实行;三是自 1973 年起,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发生了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进入了所谓“停滞”时期,经济政策的目标重点也因此而转移; 四是 1973 年 10 月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简称欧佩克)大幅度提高油价, 使各国的国际收支都受到严重影响,石油进口国纷纷发生巨额国际收支逆差;五是金价发生剧烈波动,伦敦市场的金价从 1971 年底的 43.63 美元/盎
司急升到 1974 年底的 186.5 美元/盎司(见表 6—2)。在这样的背景下,“廿
国委员会”于 1974 年 6 月在华盛顿召开完最后一次会议并向基金组织递交了一份报告后,就宣告结束了。“廿国委员会”向基金组织递交的报告被称为
《第一次改革大纲》,包括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反映了委员会有关国际货币体系今后发展方向的一致建议和看法;第二部分列出了委员会一致同意的应立即采取的步骤;第三部分列出了委员会讨论中尚有分歧的 10 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次改革大纲》认为,今后国际货币体系的演进方向的总原则应当是:
第一,实行稳定但可调整的汇率制度,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允许采用并承认浮动汇率制;
第二,加强国际合作,以应付扰乱性资本流动和维持汇率的稳定;
第三,国际收支的调节具有对称原则,逆差国有责任限制逆差,顺差国有责任限制储备的增长;
第四,逐步使特别提款权成为主要储备资产,逐步削弱黄金和储备货币的作用;
第五,货币体系改革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促进实际资源向发展中国家流动。
至于应立即采取的步骤,《第一次改革大纲》建议如下:第一,建立石油贷款,以帮助石油进口国度过眼前的国际收支困难;
第二,鉴于已有众多国家采用了浮劝汇率,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浮动汇率的监督,确立一套监督指导方针;
第三,使特别提款权币值与美元和黄金脱钩,采用货币篮子的办法来确定它的币值;
第四,设立延伸贷款(ExtendedFacility),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中期国际收支融资,并考虑特别提款权与发展援助相联系问题;第五,在国际收支, 多边贸易和支付,全球清偿力的管理和黄金问题,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研究;
第六,设立一个临时委员会,来继续研究和落实国际货币改革的各项问题。
《第一次改革大纲》构画了国际货币体系的大致演进方向和为达此目的而应立即采取的某些具体步骤,第一次正式承认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改革中的特殊利益,强调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合作的重要性,在国际货币改革史上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