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过渡安排——内部自由兑换问题研究

人民币内部自由兑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和家庭可以自由买卖外汇,个人所买得的外汇只准存在中国境内的银行,不能汇往国外,也不能用于对外支付。自 1992 年底,国内有些学者和专家曾讨论过把人民币内部兑换作为一种过渡安排,最终实现人民币的全面自由兑换。

人民币内部兑换为个人增加了一种人民币保值和投资渠道,并且能在一定程序上打击外汇黑市,但是在目前和今后的几年中,实施人民币内部兑换的风险极大。据国家统计局数字,1992 年底,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总额已达近 10000 亿人民币,而到 1993 年底,估计已达甚至超过 13000 亿人民币。这个数字还没有包括各种三产公司、乡镇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公司的存款和可调动资金。这些资金极易转入私人名下,形成炒汇资金。若加上这些形形色色企业公司的存款及可调动资金,再加上流通中货币约 5000 亿元,估计

总额达 25000 亿元人民币以上。相比之下,我国政府的外汇储备目前约在 200 亿美元左右。即使 25000 亿元中只有 1/10 用来搞内部兑换,也必定会引起人民币内部兑换价的大幅度下降。波兰在实行其货币兹罗提的内部兑换时,仅仅两个月中(1989 年 11 月初到 1990 年 1 月初),兹罗提与美元的比价就从

2000 兑 1 美元猛跌到 9500 兑 1 美元。

近十多年来,人民币的市值一直不稳定,我国公民对人民币值的信心已受到很大打击,他们有内在动机去用人民币兑换美元或其它外国硬通货以期达到保值的目的。另外,从人民币利率水平来看,我国目前的存款利率大致

维持在 6—14%之间,而 1993 年的通货膨胀率与利率水平的上限大致相同, 在全国 35 个大中城市,通货膨胀率甚至超过储蓄存款利率的上限,使实际利率为负①,这是促使个人用手中的人民币去兑换外币的又一个原因。

目前我国公民对通货膨胀和人民币币值问题十分敏感,数额巨大的储蓄存款随时可能会酿成货币危机,并进而导致社会和政治动荡。当储蓄存款(及形形色色企业和公司手中的资金)和流通中货币冲击人民币内部兑换市场时,内部兑换价必定大幅度下降。

当内部兑换价大幅度下降的压力产生时,若听其自然,则在 1994 年金融改革方案规定的调剂价与牌价并轨后又会出现新的双重汇率,即企业价与内部兑换价。这样就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个人内部兑换价的下降会通过心理预期及政府外汇储备的流失而引起企业汇价下降,企业价的下降又会导致通货膨胀并反过来使个人内部兑换价进一步下降,如此循环不已,陷入波兰的困境,并破坏货币稳定的目标。如果我们模仿波兰采用过的方法,即在实现货币内部自由兑换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储蓄存款的利率以稳住储蓄存款,那么银行货款的利率也要随之提高。在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情况下,贷款利率的大幅度提高势必造成企业破产的压力。我们曾多次强调短期货币市场和短期利率对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重要性,作为它的并列条件,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化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否则,中央银行不能在短期货币市场上实施有效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