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父亲

在美国纽约州的伊利湖畔,坐落着一个偏僻的小镇,叫摩拉维亚。这里风景宜人,环境幽静,宛如一座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然而,随着大批的移民沿着伊利湖畔如潮水般的西迁,这里突然之间变得喧嚣起来。站在湖边, 可以远远地望见湖上百帆争进,有双桅船、三桅船,甚至还有螺旋浆船。鱼贩子们利用这些船,把鲜鱼贮存在装满冰块的箱子里,由这里经水牛城,再通过运河和哈得逊河,运会纽约赚大钱。

1839 年 7 月 8 日,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就出生在这个镇上。他家离镇子还很远,从最近的里奇福德村驾马车,沿徐经过坑坑凹凹的上路,足足要用上两个多小时才能抵达这里。他家的房子一点不起眼,四四方方,看上去像个巨大的鸽子笼。房子的周围种着苹果树,房子的两边是他家的谷仓, 它是用来贮藏这个占地 160 英亩的农场的收成的,他父亲用了 631 美元现金买下了这块农场。

提起约翰的父亲,方圆百里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威廉.文弗里·洛克菲勒是位身体强壮、沉默寡言的农场主,他有着 1.80 米的身高和强健发达的肌肉。有人说:“大比尔”(人们都这么叫他,而不称其为威廉)从不信任银行,他把大量的现金都用地窖的方式贮藏起来。约翰童年时代的朋友戴维·丹尼斯后来回忆说:

“我亲眼看到过这个地窖。里面放着一叠叠 1 元的、2 元的、3 元的、5 元的、10 元的、20 元的、50 元的钞票。这些钞票都被捆扎得像木柴一样, 然后用麻绳将一捆捆钞票扎起来。”

父亲这笔巨大的现金从何而来呢?他又打算拿这笔钱去做什么?他父亲从没提起过这事,家中上下也没人敢议论,无论是约翰本人,还是他姐姐露西,妹妹玛丽,或是两个弟弟威廉和弗兰克,谁也不清楚,他们只听说,父亲是个百事通,他出卖土地,买卖毛皮,贩盐,还推销草药。父亲为了“谋生”往往要离家很久,一去就是几个月。

自从一家人迁到摩拉维亚以来,“大比尔’就不再亲自干农活。他雇佣长工来耕作,连小约翰也是他的“雇工”之一。每天清晨 4 点钟,当夜雾还很浓的时候,约翰就得起床,到田里去干农活,主要是种植玉米和马铃薯。有时,他还得帮助母亲挤牛奶。父亲不在家,他就把自己的工作量化后按每小时 0.37 美元计入帐,待父亲回家时再与他结算。他有一个专用于记帐的小本子,计帐工作做得很认真,仿佛那是一项神圣而又趣味无穷的工作。他的这一习惯一直保持下来,后来发展成为洛克菲勒家族的一项传统,洛克菲勒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都必须严格地将自己的每日进帐花销严格地记入帐内,定期接受检查,否则,他就别想获得一分钱费用。

“大比尔”曾改行做木材生意。在寒冷的季节里,木材商的工作是很辛苦的,他必须早早起身,领着伐木工人去到白雪皑皑的森林中伐木,到天黑, 又将伐下的木材用马橇运到河岸边堆放起来,待到来春编成木筏,顺流放下去。在小约翰的想像中,这是一项很富诗意的工作,那放排时响彻河边的雄壮号子声,那奔腾欢笑的河水和放排工人红润健康的面容仿佛都是对他父亲工作的一种赞扬。

然而,“大比尔”真正发财的途径都并不是那么光彩的,表面上。他是货郎和游医,而实质上,他是个小偷小摸者和靠装聋做哑骗人钱财的非法行医者。他时常驾着一辆装满货物的马车,以兜售为名许骗纽约州北部地区的易洛魁人。他甚至还对他那些小偷小摸的行为得意洋洋呢,在印第安人聚居区,他总是装得又聋又哑,因为,印第安人认为聋哑是一种神奇力量的象征, 而他就利用印第安人的这种迷信来赚钱。他风尘仆仆,四处散发传单,传单上写着:“威廉·A·洛克菲勒,有名的癌症专家,到此行医一天。专治一切癌症,除晚期癌症外,都能治好。”他一边诊病,一边推销一种自称的“万应灵药”。他每次收取的诊治费高达 25 美元,而这足足抵过当时人们两个月的工资。

为了抬高自己身价,他还收买了报社总编辑,于是,在他初到边境开拓地后,报纸上出现了这样的醒目标题,《洛克菲勒大夫莅临本地》。可是, 有谁会想到,这位在煤矿区、银矿区到处为人诊病赚大钱的“洛克菲勒大夫”, 只不过是稍稍涉猎了一点点医书的江湖郎中呢!

“大比尔”装聋卖哑已不是第一次了,早在他初遇约翰的母亲艾尔沙时, 就玩过这么一手,并因此而激发起了丈尔沙的母性般的同情心,将他真当作有缺陷的人而倍加怜爱。她甚至于对自己的朋友说:

“大比尔这人真不错,我很喜欢他,要不是他有缺陷,我真想嫁给他。” 这时他再也不装聋作哑了,赶紧向艾尔沙求婚,弄得艾尔沙进退两难,

最后果真嫁给了他。

父亲一出门就是两三个月,夜半偷偷回家,还得探探风声才敢进门。这是为什么呢?年幼的约翰不得其解。实际上,“大比尔”是一位警察正在通缉的逃犯,他的罪名是在 1849 年强奸了曾在他家当过女佣的一个名叫安妮·范德比克的姑娘。“医生”成了“色鬼”。为了躲避执有逮捕证的县行政司法官,他只能在凯尤加县的辖区以外活动,偶尔,“大比尔”夜半回家, 约翰就能听见石头敲打在窗户上的声音,这是如惊弓之鸟的“大比尔”在投石问路。

母亲的警觉性也传染给了约翰,有时,他也会披衣起床去为父亲开门,

父亲进门的第一句话,就是压低嗓门问: “警长来过没有?”

当证实自己是安全的之后,父亲也会跟小的翰拉拉话。小约翰发现,父亲每次归来,身上总有一些变化,或者手上多了一枚黄澄澄的戒指,或者身上多了件时髦的海狸皮夹克。他时常还会把几张 1 元的新钞票塞在约翰手里,俯身吻吻他,这是父亲惯常的奖赏方法,也是他表达爱的唯一方式。约翰也学到了这点,当他真的成为全美国最富有的人的时候,他对自己孩子表达父爱的方式也是给他一笔美钞。

当然,渐渐长大的儿子也让父亲吃惊不小。

“爹,我贷款了 50 元给附近的农民!”小约翰一脸的骄傲。“啊?50 元?”连父亲也感到惊讶。

“对,利息 7.5%,到明年我就能赚到 3.75 元的利息了。”

小约翰见父亲很欣赏自己的商人头脑,便大胆地拿出了自己那个记帐本:

“我在马铃薯田里给你帮工,每小时是 0.37 元,都记在这个帐上呢。” 为了掩饰心虚,他又补充一句:

“其实,像这样出卖劳动力是很不划算的。”

看着这位年仅 12 岁已经满脑子生意经的儿子,“大比尔”心里真是又惊讶又高兴。

其实,约翰在 7 岁时就有了卖火鸡的经历。一次,他在树林里发现了火鸡窝,就早旱地守候在那里,等到大火鸡离开时,他抱起小火鸡就飞跑。在自己家里,小约翰悉心照顾那些小火鸡,到了感恩节,他把那些火鸡卖给了邻近村子里的农民,把赚到的一个个硬币丢进钱罐中存起来。渐渐地,硬币积攒成了一张张绿花花的钞票。今天小约翰贷给农民的 50 元钱,就是从这里来的。

为了小约翰偷火鸡的事,笃信基督的母亲艾尔莎曾经狠揍过他,可是, 务实的父亲并不这么看,他反倒开导艾尔莎:“你懂吗,现在美国最重要的是什么吗?就是钱!钱!钱!”

小约翰拒绝相信他父亲干过坏事,他始终认为,是有人在搞鬼,陷害他父亲。

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大比尔”卖掉了摩拉维亚的住宅,迁居到纽约州奥斯威戈的一个村庄去了。1853 年,小约翰 14 岁时,他们全家老小乘上西行的列车,来到克利夫兰安家。在这里,他们可以随时看见那些驾着带篷的大马车、满口袋美钞、滚滚西去的移民洪流。然而,从此以后,他们也越来越难以见到父亲了。

据说,当时的一家报纸曾悬赏追查“大比尔的行踪。”有人称,他在南达科他州住了 40 年,晚年在伊利诺州度过,享年 93 岁。更有人称,有一位

年纪不足 20 岁的女孩伴随着他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