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罗马教廷(1)罗马教廷的“政教协定政策时代”

教皇庇护十一世和庇护十二世在位期间采取了签定政教协定的政策,圣

座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签定了各种保护教会权益的协议,被称为“政教协定政策时代”。一战后签定的和约缺乏公正与智慧,因为在欧洲各国之间没有提供和平的保证,边界线的确定往往不以民族地理划分为标准,少数民族遭到更大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欧洲的议会制民主国家缺乏稳定性,而新生的国家反覆无常,这样对于天主教会来说,它面对的威胁更大,它在更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所在国家的良好愿望。尽管所有国家的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然而都没有涉及实际生活中国家同教会的关系。教会同国家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国家机构对宪法条文的解释和具体运用,取决于教会领导人的能力与政治技巧,特别是国民的宗教情感及教会在该国的精神权威。

①东欧及东南欧。一战后欧洲版图特别是东欧及东南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沙俄帝国的解体和苏联的成立以及奥匈帝国瓦解形成一批新兴的独立国家。圣座只有通过与这些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签定政教协定的方式来同这些国家打交道,维护天主教会在这些国家的权益。1921 年 11 月 21 日,教皇本笃十五世在御前会议上称,因为一战后的政治变化,许多旧的政教协定都失去了效力,但圣座准备同新政权签定新的政教协定。圣座签定政教协定的目的是通过与世俗国家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政教协定的方式,保证该国宗教生活的自由和教会总体上的自由。从根本上说,国家要承认教会及其组织、宗教指导、教会学校、宗教婚姻、教会协会与机构系统以及教会财产等。对儿童的宗教教育权特别是通过建立天主教会学校对儿童进行宗教教育是极其重要的。而对新兴的国家政权来说,它们需要欧洲最古老的权势的承认以获得身份上的认证,虽然教皇国不复存在,但罗马教皇对新兴国家政权的祈祷和祝福的意义是不可低估的。世俗国家也希望同其领土上有形的教会组织打交道,任命忠诚的主教,建立一支值得信赖的教士队伍,而且本国教会的界线要同本国领土界线相一致,不容许外国势力插手国内教会事务,本国教会要由本国国籍的人士来办。教会的独立对于圣座来说具有关键性的重要意义, 自由地任命主教也是教皇的重要权力之一。教会具有法人地位并有权占有、处置自己的财产也是圣座同世俗国家签定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东欧新兴国家往往倾向于同圣座签定协定,但这些国家的内部也存在着一些障碍,如世俗化、极端民族主义以及非天主教会特别是东正教会的敌视态度。1922 年 5 月 30 日,圣座同非天主教的拉脱维亚签定了政教协定,其中包括天主教会主教就职前的忠诚宣誓,这一条在以后各政教协定中反覆出现。根据协定,拉脱维亚首府里加设一总主教区。波兰于 1925 年 2 月 10 日

同圣座签定政教协定,其中第 19 条规定,所有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教职人员都不得担任教士职务,波兰政府对教士的任命保留否决权。根据协定,波兰天主教会分五个拉丁教省(21 个主教区),一个拜占廷教省和一个亚美尼

亚大主教区。罗马尼亚于 1927 年 5 月 10 日同圣座签署了政教协定,然而由

于罗马尼亚东正教会的极力反对,直到 1929 年双方才交换文本使协定生效。根据协定,罗马尼亚天主教会分为一个拉丁教省和一个希腊礼教省,各包括四个主教区,此外还有亚美尼亚教会。协定第 12 条第二段规定了教士要对国

家忠诚。1927 年 9 月 27 日,立陶宛同圣座签定了政教协定。捷克斯洛伐克因世俗化而对天主教会不友好,1925 年的胡司节庆几乎造成同圣座关系的破裂。双方于 1928 年 2 月 2 日达成临时协定,涉及主教任命和教区划分问题。

1933 年 6 月 5 日奥地利的联邦宪法第三部分第 30 条把奥地利与圣座政教协定中的一些条款提高到宪法组成部分的地位,因而使其具有宪法之不可违反性质。第 3 条第 3、4 段中,政府许诺对私立天主教会学校进行财政支持,并为公立天主教学校的发展提供条件。然而宗教婚姻的民法效力问题(第 7 条) 在实践中遇到自由派、马克思主义者及国家社会主义者的联合抵制。南斯拉夫于 1935 年同圣座签署了政教协定,但是正教的塞尔维亚人的强烈反对导致政府的垮台。

②西欧与南欧。在实行政教分离的西欧及南欧国家里,持政教分离观点的是政治左翼。对于法国来说,1905 年的“政教分离法”在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不通的。1920 年圣座同法国又恢复了外交关系,但根据协定,教皇在任命法国主教前要通知法国政府。法国议会于 1923 年 12 月 13 日发表声明,教皇

庇护十二世于 1924 年 1 月 18 日发布关于教区组织问题的通谕《重大责任》,

表明双方在教会财产管理这个棘手问题上达成默契。1925 年 2 月 3 日法国议会宣布双方同意在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维持 1801 年的政教协定。1926 年双方又签署了两个协议。葡萄牙于 1918 年同圣座恢复了外交关系,在卡莫拉独裁统治下政教关系恢复友好。1926 年 7 月 18 日的法令废除了 1911 年《政教分离法》中的某些令人讨厌的条款。1933 年 3 月 19 日通过的宪法受到天主

教意识形态的强烈影响,在第 46 条中,它宣称天主教会为国教,宣布宗教自

由原则、政教分离原则以及同圣座保持外交关系。1928 年 4 月 15 日双方签

署协议重建葡属印度教会,1929 年 4 月 11 日签署调解梅利亚波尔教区局势的协议。这些协议解决了保教权问题。

意大利自统一以来越来越成为一个敌视教会、主张政教分离的国家。国立学校没有宗教指导,国立大学不设神学系,民法婚姻具有强制性。然而一战后,意大利同圣座之间的关系又逐渐得到改善。1919 年 1 月在圣座的支持下意大利天主教人民党成立了。1929 年 2 月 11 日双方签署的《拉特朗条约》的宗教协定(又称“政教和约”),旨在解决意大利国内政教关系。在该协定中,意大利政府承认罗马具有神圣的性质,意大利政府有责任禁止一切有悖于此性质的设施及事件;罗马天主教主教的任命要由意大利政府和圣座双方共同决定,罗马教皇有权任命主教及各级教士,但意大利政府有从政治上对候选人提出异议的权力,主教要在国家元首前举行宣誓效忠的仪式;对于教士任命,意大利政府有权表示保留,而且如果政府认为某个教士不适于继续担任其职务并提出具体理由,地方教会当局应在三个月内对政府的指控作出答复;天主教会具有法人资格,对教会财产有自由处理权;被没收的教产应归还教会,圣座许诺对教产占有者进行补偿;但如果教会财产管理出现混乱情况,政府有权在通知地方教会当局后将教产予以扣押;天主教会的婚姻同民法婚姻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民事法院只能判决分居;意大利政府承认国内的“天主教行动”(即“公教进行会”);国家保护天主教会的特殊地位、

天主教会的精神权力、公开礼拜、教会事务的管辖权等;没有地方教会主管的同意,任何教士都不得在意大利国家担任公职或者在公共机构或公司担任公职;背教的或在接受审查的教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担任教育部门的职务或在任何能与公众直接接触的部门担任职务;任何教士都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天主教指导被视为公共教育的“基础和王冠”,宗教课程在意大利全国中小学中为必修课,而且也被应用于大学教育;国家许诺修改法律以适应《拉特朗条约》的条文精神。

《拉特朗条约》的附件Ⅳ即“经济契约”,是意大利政府考虑到意大利统一给教皇国造成损失而对圣座进行补偿的协定。意大利政府自愿付给圣座而圣座同意接受一亿七千五百万里拉赔偿作为最终赔偿,其中七千五百万里拉为现金,一亿里拉为债券,圣座每年从中得到百分之五的利息收入。

③德国。一战后德国战败割地赔款,天主教会的损失也不小。《凡尔赛和约》使德国天主教会失去了斯特拉斯堡、梅茨两个主教区,涅森—波森和库尔姆的大部分,以及布列斯劳的部分地区。但泽自由市也脱离了德国,圣座于 1922 年在此设立了一宗座代牧区,1925 年设立了自由教区。德国由君主立宪改为议会民主制政体。1919 年 8 月 11 日魏玛宪法生效,它规定了国家与教会、教会与学校的关系。它关于教会与学校关系的基本立法保证了德国教会在学校教育中相当程度的自由和潜能。魏玛共和国的政教体制既使双方组织上分离又促成相互间的合作。魏玛宪法中宗教社团地位的基础是宗教自由。声称不存在“国家教会”。魏玛共和国把政教分离原则视为保护国家和教会双方不受对方干涉的保障。教会继续作为公共机构发挥某些社会职能作用,而且这种地位也可以赋予其他宗教团体。宪法第 137 条第 3 款保证了宗教团体的自由度和自决权,允许它们在一定范围里建立自己的独立司法权并通过它们建立一个独立的法律秩序。在魏玛共和国宪法中所确立的政教关系体制中,国家对教会的管辖权不再适用,然而某些州政府仍在继续行使这种权力。被罗马天主教会视为关键问题的教会学校基本上受到保护,宗教指导继续作为公共学校的必修课,非教会学校除外。1920 年德意志帝国在罗马设驻圣座大使馆,取代以前的普鲁士代表团。圣座希望和德意志帝国签定政教协定,但由于敌视教会的自由派如社民党以及新教团体的反对,德国拒绝同圣座签定协议;圣座利用帝国政府同各州政府之间的矛盾,先后同数个州签定了协议。1924 年 3 月 24 日首先同巴伐利亚自由州签定了协议;1929 年6 月 14 日同普鲁土签定协议;1932 年同安纳特自由州签定两个协议,1932

年 10 月 12 日同巴登州签定协议。除巴伐利亚外,德国各州主教座堂教士团选举主教的传统权利被保留了下来,但被限定在由圣座提出的三名候选人之间。在普鲁士,除科隆外又设立了帕德本和布列斯劳两个教省,新设立了亚琛、柏林主教区及施奈德姆尔直属区。

1933 年 1 月 30 日希特勒上台后,帝国的教会政策进入了新的时期。1933 年3 月23 日的政府声明中把天主教和新教两个教会比喻为维护德意志民族的最重要因素,表示要尊重同它们签定的协议并维护它们的权益。特别是希特勒许诺他将“允许并保证”基督教会在学校及其他教育中发挥它们的作用。希特勒很快就使圣座明白他希望签定政教协定。1933 年 7 月 20 日双方于梵

蒂冈签署了政教协定并于 9 月 10 日交换了文本。新的政教协定适用于帝国各州,但圣座同有些州签定的原有协议仍继续生效;教派、礼拜自由权利以及教会团体的自治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教士在精神领域的作用和功能受到

特别保护;公共机构中的教牧问题得到保证;天主教会社受到保护;协定规定德国主教团要同帝国政府永久合作;国家允许教会的宗教指导、教派及私立学校等要求。宗教指导是公立学校(包括职业学校)的必修课;天主教会学校的设立和维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证。教士的非政治化是希特勒的主要打算之一,所以协定规定教士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希特勒希望通过这一规定摧毁政治天主教。至于协定中未涉及的其他问题将由《天主教会法典》调节。

二战期间,在被德国占领的一些地区,天主教会受到迫害,教士遭到监禁和屠杀。圣座同波兰、奥地利签定的政教协定以及同捷克斯洛伐克签定的临时协议、同法国签定的政教协定(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都被视为无效。圣座要求同德国就其新占领区的天主教会重新签定协议的要求被拒绝。1937 年 3 月 14 日,教皇发表《火焚的焦虑》斥责德国法西斯政府对教会的迫害。

④拉美国家。拉美国家的政治局势不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状况的落后使其成为圣座关注的特殊地区,该地区不断出现的许多独裁政府通常对教会采取敌视政策,因而圣座的政教协定政策在拉美地区是很难行得通的。只有哥伦比亚是个例外,它于 1928 年到 1938 年间同圣座签定了数个政教协定,其中

最重要的是 1928 年 5 月 5 日的传教协定。1928 年同危地马拉政府签定的政

教协定结束了危地马拉国内的“文化斗争”。圣座还于 1928 年同秘鲁政府达

成有关主教任命问题的协议。厄瓜多尔在 20 年代一直采取敌视天主教会的政

策,直到 1937 年 7 月 24 日同圣座签定临时协议。协议规定,政府保护宗教指导的自由;国家同教会携手向印地安人传播福音和文明,促进其社会经济的发展;教士不得参与政治活动。

⑤在二战中,圣座难以同交战各国签定协议,只能同一些不受战争直接影响的中立国家订立协议。在萨拉查统治时期的葡萄牙,天主教会受到国家的支持。1940 年 5 月 7 日,圣座同葡萄牙达成政教协定及传教协议,萨拉查称之为“教会与国家分离的政教协定”。根据协定,天主教会具有法人资格, 葡萄牙同圣座保持外交关系;政府保证天主教会的活动和财产;教士享有特殊保护和某些豁免权;宗教指导作为公立学校的心修课,而且宗教指导要同基督教的原则相一致;教会可以设立私立学校;婚姻法受制于自由民事婚姻的原则;国家资助教会的海外传教事业。传教协议规定,葡属海外传教协会受政府资助;自由传教受到保护。有了这两项协议,葡萄牙国内及海外殖民地教合同政府之间的和平及合作关系维持了很常时间。

在 30 年代,西班牙天主教会的境遇很糟。1931 年 12 月 9 日宪法对天主教会持敌视态度。在随后的年代里,对教会的全面战争展开了。1933 年西班牙政府宣布废除 1851 年同圣座签定的政教协定。一部分军队起义反对暴政及恐怖统治,很快就爆发了内战。弗朗哥上台后试图恢复西班牙国家的天主教特点,敌视教会的立法条文被废止。1941 年 6 月 7 日,西班牙政府同圣座签署了关于任命主教的协议。根据协议,圣座驻西班牙大使在同政府达成协议后列出一个由六人组成的名单送交梵蒂冈,圣座从中挑选出三名候选人(但不一定在名单中),西班牙国家元首再从三人中选定一人,由教皇祝圣为主教。

1940 年 1 月 25 日,圣座同海地达成协议,详细涉及了教会财产问题。

1942 年 4 月 22 日圣座同哥伦比亚达成协议,大部分涉及婚姻问题的管理权限。协议规定,民政部门登记人应出席教会婚礼,如果没有他的出席,教会婚礼则被视为不完善,没有民法效力。政府在任命主教时的建议权被代之以

对候选人政治把关的保留权,取消了国家的保教权。

⑥苏联。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出现无论是对西方世界还是对圣座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挑战。梵蒂冈是愿意同苏联打交道的。从 1921 年到 1929

年之间,梵蒂冈方面三次试图同苏联建立外交关系。圣座的考虑在 1929 年 5

月 14 日教皇的讲话里明确表达了出来;如果想拯救某个人,阻止人类遭受更大的灾难,我们就要有勇气同魔鬼进行面对面的谈判(《罗马观察家》1929 年 5 月 16 日)。20 年代初苏联发生饥荒,圣座同苏联于 1922 年 3 月 12 日

达成协议,在有限的范围内向苏联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根据协议,从 1922

年 7 月到 1924 年 9 月,圣座派遣由 13 名修会神父组成的代表团活跃于苏联

的几大城市。1922 年 4 月 16 日—5 月 19 日在日内瓦召开的世界经济会议上, 苏联的代表被邀请出席。教皇利用这一机会向苏联表示,如果“它要重新加入文明社会的圈子”,就要实现完全的良知自由、公开或私下宗教崇拜的自由以及归还被没收的教会财产。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苏联也急需国际承认, 如果苏梵建交,那将是苏联在外交战线上的极大胜利。双方的谈判从 1923

年进行到 1929 年 12 月,涉及的内容有主教任命、青少年宗教指导等。由于

双方在关键问题上的分歧,教皇终于在 1929 年 12 月下令终止谈判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