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欧洲大陆体系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在大多数的欧洲货币体系中,例如在法国或德国的体系中,中央银行所起的作用和英格兰银行大不相同。在那里,银行钞票的重要性相对于支票而言要大得多:中央银行的资金相对于会员银行而言也要大得多(如果我们不忘记可以用来应付营运资本需求的变动的资金情形就尤其是这样);那里的中央银行要增加“垫款”并没有什么障碍;而且会员银行也不受法律或习惯的约束,要保持严格的准备比。

会员银行既然不受准备比的约束,而且当它们想扩充资金时,也可以自由地向中央银行再贴现,所以中央银行对它们的控制便是极不完全的了。它们在扩充信用额方面所受的主要限制是它们所提供的再贴现合格票据供应量。可是这一缺陷可以为下列事实所抵消,如果全体会员银行都趋向于增加它们的投资贷付额,它们以存款方式所能收回的贷款比例就会小得多,因为新贷款中将有大得多的一部分以银行钞票的形式被取走。这样一来,这些会员银行创造信用的权力既然比大不列颠小得多,它们所需要的控制也就要小得多。其结果是,企业界扩充借款很快地就会表现为中央银行有价证券保存额的扩张,而其钞票发行额也几乎会有相应的扩张。因此,管理当局便主要是注意这些征象。

我们显然要用一种与上述内容有所不同的分析来说明这类制度的行为。

这样做并不困难,可是我们对于具体事实了解不够,而 且又考虑到篇幅问题, 所以就不敢冒昧从事了。不过我能够预见到,随着“支票存款”制度的发展以及欧洲银行体系增加英美体系特点的趋势,为了充分加强中央银行的地位,就会要进行重大的改革。特别是德国国家银行——据我所知,这是一种迅速而又非正式地发展的制度——对会员银行的控制完全不够,而且整个企业界有任何通货膨胀的强大压力时它都容易受影响。它必须依靠银行利率的地方不仅是在吸引国外资金方面,而且是在限制国内借款方面部未免过多; 其结果是,利息率高到足以限制国内借款时,对于国外可贷出的资金又会产生过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