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真实工资基金

在生产的静态平衡下,营运资本无需有任何净增量。因为营运资本是一种流转基金,一经在必要的水平上建立之后,继续维持就无需乎新的储蓄或投资了。纵使为了供应人口的增加,这种逐渐的增量大致也不会从本期储蓄中取走一大部分资金。当生产与消费完全平衡时,也就不会需要任何流动资本。因此,我们便自然会主要根据固定资本的净增量来衡量新投资。

关于这一问题,古典经济学曾发生过一个有名的混乱,而他们的后继者们虽然看出了这个混乱,却没有能领悟真理正好就在这种混乱思想的中心; 这样一来,就使这一问题乱上加乱了。古典经济学家强调固定资本和他们所谓的“流通资本”之间的区别。但是他们并没有区别清楚我提出的第三种资本,也就是“处理过程中的货品”或营运资本,这和他们的“流通资本” 并不相同。他们认识到必须有一种基金来维持劳动力,但是他们忽视了生产和产品的连续性,而且把营运资本和流动资本混为一谈,其实营运资本是由于不断地把可用收入之流回到制造机构中而得到供应的;流动资本则是指任何处理时期开始时的存货。他们没有清楚地认识到,使劳工维持就业的资本并不来自已经可用的存货,也不是从节约可用收入的消费中得来的,而是得之于具有下列效应的决策:(一)决定从制造机构中出现的货品采取固定形态的应占若干成,采取流动形态应占若干成,(二)把可用收入之流用于某一方面而不用于另一方面;也就是说,用来供养生产性的消费者而不供养非生产性的消费者。

依照他们关于一般所谓的“工资基金”的学说,使劳工从事于“处理过程的货品”的操作、更恰当地是为劳工的这种工作支付的工资,不能超过“流通资本”;所谓“流通资本人指的是一笔现货资金,这笔资金由于是原先储蓄的,所以在处理过程中的货品以收入形式出现、从而可供运用之前必

须经过的一段时期,就用这笔资金来供养劳工。

穆勒说,工资主要取决于“劳工阶级从事雇用劳动的人数”和“所谓工资基金总额”之间的比率;这儿的工资基金是由“流通资本中用于直接雇用劳工的那一部分构成的。”这一说法不正确,用马歇尔的话来说,主要原因是“它提示工资之流与资本贮量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而不提示在资本的帮助下所产生的劳动产品之流和工资之流之间的真正的相互关系”。但是, 单止推翻这一学说而不用任何其他学说来代替的做法已经证实是有害于思想澄清的。

假如我们不仅把“流通资本”和流动资本或“贮存中的货品”视为同一种东西,而且把它看成等于流动贮存品加上处理时期内所累积的可用收入之流,那末工资基金学说就包含着一项重要的真理,没有它就无法了解生产过程自始至终的性质,以及它和资本与储蓄的关系。真正的工资基金是由可供生产因素消费的收入之流构成的。这笔基金在相对生产性的消费和相对非生产性的消费之间的分配决定了就业量和生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