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管理的双重问题

管理国际黄金价值的长期趋势和消除出现在这趋势上下两面的短期变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至少就下一意义讲来是不同的:一获得长期稳定性所应用的方法不一定就可以避免信用循环的摆动。然而两者有时也互相联系,因为长期趋势需要物价水平的引发性变动,才能产生乃是引起短期变动的可能原因之一,因为它只有围绕着本身造成一系列摆动才能体现出来。所以,我们必须把国际管理的这两个不同目标明确地区分开来。如果我

们的原意是使我们的现存经济机构尽可能有效地为创造财富而工作,那末避免投资不平衡便是两个目标中比较更重要的一个。由于这个缘故,长期趋势择定最少需要引发的变动、因而也最少可能干扰储蓄量与投资量之间的平衡的那种动态便比较有利。可是由于有些金融契约必然产生期限较长或更能抵抗诱发性的变动,所以长期趋势问题本身也产生一些影响收益分配的便利和平均的问题。这样说来,对于这国际管理当局说来,我们责成它完成的日常工作是尽可能维持全世界储蓄量与投资量之间最大的平衡,除此之外,我们还能为它提供什么标准作为长期方面的指南呢?这个问题最好是将本书各处散存的讨论结果收集拢来予以答复。

物价水平的长期动态应当是缓慢而稳定的,这一点比许多有资格的选侯

中究竟要让哪一个登上宝座的问题更重要得多。就我个人而言,如果遇到这

种场合,我就准备服从多数,接受那个能够获得最大多数人支持的当选者。可是当我们一旦确定了我们的本位应当是国际性的,我认为,有资格的选侯便一定会大大减少。

因为这一点既然确定了,我认为我们就应当放弃所有旨在保持单位劳作量的货币价值稳定的价值标准,也就是放弃旨在稳定计时报酬而非效能报酬或单位产品报酬的价值标准。因此国际本位就有理由要和某些国际物品整体的货币价值发生关系。可是由于肚界各处的人类劳作效能相差很远,并且不同的地区在头十年和下一个十年中的变动程度也各不相同,所以并没有一个这种类型的本位可以适于国际方面。因此,竭力赞成稳定“报酬本位”(原书卷一,第 63 页)的人便必然主张国家或地方本位,而不主张国际本位。

这一理由也可以使我们毋需详尽或精确他说明怎样用消费本位或货币购买力本位作为我们的国际本位。因为这种本位也是因地而异的,并且我们也必须承认,这种类型的本位没有一种可以适用于国际方面的。

所以我们便不得不再回到某种更粗糙而现成的国际物品整体上来。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大致上选定 60 种具有世界意义的标准食物和原料,把它们综合成一个加权指数,每一物品所占的总分量取决于由生产国计算的世界产量的货币价值,而价格则取决于这些国家的交货价格的加权平均数,用连锁法或坏比法逐年作比较。

这就是说,我主张黄金价值的长期趋势应当加以管理,使之和略带粗糙的国际物价指数本位制(也有称为法定指数本位制)相符合。国际联盟经济与财政部所编的生产指数列入了 62 种商品。这 62 种商品也许再加上海运费便可以约略他说明我所想到的那种“物价指数本位”的大致性质。所列的商品如下表所示:

小麦

黑麦

大麦

燕麦

玉蜀黍

稻米

马铃薯

甜菜糖

蔗糖

牛肉与小牛肉

猪肉

羊肉和羊羔肉

咖啡

可可

茶叶

啤酒花

烟叶

棉子

亚麻子

菜子

大麻子

芝麻

大豆

花生

椰子干核

棕榈和棕榈油(生油)

橄榄油(生油)

棉花

亚麻

大麻

马尼拉麻

黄麻

羊毛

生丝

人造丝

生橡胶

机制纸浆

化学纸浆

水泥

褐煤

石油

生铁和铁合金

钢(钢锭和铸件)

天然磷酸盐

钾碱

硫磺

天然鸟粪

智利硝酸钠

硝酸钙(挪威产品和含氨品)

氰氨化钙

硫酸铁

过磷酸钙

碱性熔渣

硫酸铜

不妨顺便指出:国际联盟备忘录中所载的数字说明这种物价指数本位的价值用黄金计算在 1926 至 1928 年间下跌了 7%左右。

物价指数本位制既不能准确地衡量消费本位,也不能衡量收入本位:—

—即既不能准确地衡量货币的购买力,也不能衡量货币的劳动支配力。可是它除了简单并具有国际特性以外,我认为还有三种特性使它受人欢迎。

就如我们在本书第二篇中所看见的那样,随着技术发明的进展,商品价格相对于劳务价格而言将下跌;批发本位相对于零售本位而言也将下降,因为后者所包括的不大受技术革新影响的劳务的比例较大。因此,物价指数本位的稳定就意味着消费本位趋于上升,而报酬本位则上升得比消费本位更高:也就是说货币收入将增加,生活费用也将上涨,可是没有上涨得货币收入那样多。我认为这是物价指数本位的一种好处,因为这种动态整个看来可能和收入的“自发”性趋势相配合;果真如此的话,对于避免用引发性的变动来抵消与这种变动相关连的“自发”性趋势和短期不平衡的问题便是有帮助的。因为人类的本性是这样:要求提高货币收入的驱动力如果任其自然的话,就会超出平衡位域。

赞成货币购买力和货币劳动支配力降低而不赞成其上升的第二条理由我认为是很有道理的,但对于过去的既得利益估价比我高的人就不会象我这样认为有道理了。我认为最好是:由昔日借贷的债权(其中国债是最重要的部分)对于人类劳作以及其成果的支配权应当与时俱减。“进步”应当能使死人的掌握放松,死人也不应当任其掌握“进步”在往昔的指导者久已去也之后所获得的成果。因此物价指数本位与其他本位之间的差别长期看来将是有利的,而在短期内又不会太大,即使放款人和取得利率的已经充分预见并预计了这种动态,也不致造成任何害处——这只不过意味着长期证券的本期收益将包括一小部分偿还资本总额的偿债基金。

物价指数本位制的第三个优点我认为是长期稳定这种本位的目的和避免投资在短时期内失去平衡的目的相互配合的情形。因为和国际物价指数本位极相类似的批发物价指数,对投资不平衡是最敏感的,并且反应也最快;因此管理当局如果把物价揩数本位当作长期标准的话,将就不会那么忽视与之并行的短期职责。

因为消灭信用循环的问题必然会是这种国际管理当局首要任务,而就目前整个世界的知识水平和舆论状况说来,这又是它最困难(很可能是过于困难)的问题。在这种任务中,该当局必须和所属中央银行合作,并帮助各行的行动。没有各家中央银行,它就会所成无几以至一无所成。有了之后究竟能成就多少,就要看它们的集体智慧和公益精神如何了。关于可用的机制, 我将在下节中略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