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银行货币对准备金的比率

以往粗浅的货币数量学说虽然以“其他情况相等”的说法来解脱自己, 然而还是很容易提出这样的说法,货币数量总额(M)乃是现金账款供应方面主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在战时财政以及战后通货膨胀的情况之下,实际经验中所见到的物价波动,并不总是密切地与货币数量总额对生产量的比数相呼应,现在这种变动几乎使每个人都更为不偏不倚地看待货币的其他因素的相对重要性了。然而货币数量总额纵使不是支配一切的因素,要是从长远说来,它仍然至少是一个显著的因素,而且特别具有实际意义,因为它是最容易控制的因素。

因此,我们现在就不妨确定一下控制货币总量的原因。在本章及后面的一章里,我们将分为两个阶段来讨论,首先研究银行货币的数量与准备金的数量具有什么关系,其次(在第七篇第三十二章里)研究准备金的数量是受什么因素决定的。

在第二章里,我们已经看到:现代银行制度下的会员银行存款总量取决于会员银行所打算保持的准备比(就是准备金对存款的比率)和准备金(其形式是现金和中央银行存款)的数量。因为,如果任何一家银行发觉自己所保有的准备金额已经超过了这个比率的时候,它就会象第二章所叙述的那样,开始放松尺度,进行贷款和投资,以便“创造”更多的存款。这样一来, 就会使其他银行的准备金也增加,从而使它们引致更多的存款。象这样发展下去,直到整个银行体系中恢复了正常的准备比为止。这样说来,第一家银行对本行所出现的超额准备金虽然不能增设足够倍数(以准备比的倒数衡量)的存款,但由于它一旦放松尺度进行贷款时,其超过的准备金有一部分就会流往其他银行。而在整个银行体系中存在超额准备金时就会发生一种反应,使存款总量按照原先准备金增加的那一比例增加起来(从后者的始增量中已减去准备金由于存款水平较高而流住实际流通过程的现金的任何损失数字);因为不达到这种状况,有些银行就会发现自己的准备比高于正常数额。因此,超过比例的准备金以及贷款和存款的增额最后将按适当的比例为这个银行体系中的全体银行所分摊,至于开始发动这一过程的银行究竟是哪一个则无关重要。有些银行家对于以上各条推论倾向于保持异议,但是他们的反对意见弄清楚之后往往是这样一种争论:任何一家银行发现自己有超额准备金时,并不能因而将本行的贷款增加一个相当于超额准备金 10 倍(或与正常准备比相配合的任何其他倍数)的数额。这一点当然是实际的。

在银行体系中增注资金的准确数量的实际效果一部分取决于实际流通过程中相当于某一银行货币增量的现金增量究竟是多少,同时也取决于准备金对银行货币量的比数。让我们举一个最简单的数字作例子来说明一下:假定流通过程中的现金增量为银行货币增量的 10%,而银行准备金在正常情况下为银行货币的 10%,那么,增注资金最后就会使存款增加一个 5 倍于准备金资金的数额。因为这些增注的资金最后将有一半归入于流通过程中的现金里,另一半则留作准备金,而后一半则会使存款量增加一个 10 倍于增注准备金的数量。

美国已经有人对那些与这计算有关的实际统计比数进行估算。银行总裁斯特朗在美国国会货币稳定小组委员会上作证时曾作过这样一个估计:就美国的情况说来,流通过程中的现金增量约为活期存款增量的 20%,准备金则

等于活期存款的 10% 。如果这些数字正确的话,则增注资金(现金或中央

银行货币)将使活期存款中最后的增量等于该增注量的 3.3 倍

但是,流通过程中的个人收入现金量与收入存款量之间虽然可望具有相当稳定的关系,而流通过程中的现金总数与活期存款总数之间却完全不能希望其具有稳定的关系——无论如何在短期内或没有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期之前,情形就是这样。变动的趋势也不定相同。例如,从 1921 到 1929 年美国

流通过程中的现金量几乎没变,而同一时期的活期存款却增加了 40% 以上。诚然,在任何有变动的时期里,造成不平衡的原因之一,往往是这样一个事实:当准备金刚一增加时,银行货币所能扩充的程度,比货币收入和收入存款中的现金部分有时间作出相应增长后所能长期维持的程度更大。在现行制度中,有一种麻烦而确有危险的特征,那便是对于以现金形式保存的收入存款以及以银行货币形式保存的活期存款必须保持不同数量的准备金,因而在这两种过程的互相转换之中便有一种不应有的实际意义。

因此,银行货币(即银行存款)的数量便取决于会员银行的准备金数量, 同时也取决于会员银行按法律、按惯例、或为自身便利起见而打算保持的准备比。在这一章里,我将假定会员银行准备金的量已定,然后来研究在该准备金基础之上人们将设立多少存款。在第七篇第三十二章里,我们将进而研究决定会员银行准备金数量的各种因素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不同货币制度下这些准备金数量在什么程度内可由会员银行自身左右,在什么程度内由中央银行或它们所不能控制的外界因素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