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土地理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乡土地理教学在知识方面的要求包括:使学生了解本县(市)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行政区划、人口和民族、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使学生对人类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有具体的认识,进一步认识本县(市)社会主义建设的美好前景。

乡土地理教学在能力方面的要求,主要是:培养学生进行野外观察、地理调查的能力,要坚持走出课堂,学习制定调查(观察)提纲。编写调查(观察)报告,培养观察、调查、分析问题的能力,学会初步运用所学地理知识的一些方法。

乡土地理教学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培养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高尚情操,是乡土地理教学的重要任务。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了解家乡、认识家乡、热爱家乡,并树立为建设家乡而献身的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