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乡土地理

(一)乡土地理在初中地理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1987 年 2 月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规定:乡土地理是中

国地理教学内容的重要部分,教学时间可安排 10 课时,内容限于本县(市) 地理。至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可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的教学,适当补充内容,学得详细一些。

教学大纲规定:乡土地理教学内容要点和基本训练要求,以及乡土教材, 均由县(市)教育部门制订、编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审定。

大纲除规定乡土地理内容以外,强调指出:“乡土地理教学应当注意走出课堂,进行野外观察、地理调查和参观活动”,与修订前的教学大纲比, 这部分教学要求大大提高了。

在政治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方面,乡土地理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乡土地理教学,使学生了解家乡、认识家乡、热爱家乡,从而树立建设家乡的志向,这在当前更具有突出的意义。

总之,乡土地理是中国地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大纲提出的要求编写乡土地理教材,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