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全日制中小学十八个学科的教学大纲,于一九八七年春季开始实施。这套教学大纲是今后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新的高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全面实施前的过渡性教学大纲,是今后一个时期教学的依据,教育质量评估的依据,编写与修订教材的依据,也是实行新的考试改革办法之前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和中学会考命题的依据。

正确理解和掌握教学大纲精神实质,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要求,是贯彻实施教学大纲的前提,是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广大中小学教师、教学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领导,迫切希望有一套帮助理解和贯彻教学大纲中关于教学目的、教学原则和教学要求的教学指导书。据此,我们组织了北京、上海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部分审定委员、审查委员及一些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小学教师,编写了两套教学指导书。

这两套教学指导书分别反映了北京、上海和其他一些地区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各具特色,对多数教师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对教学指导书中有些教学经验和观点的论述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讨论,借以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教育理论的发展。

教学指导书是指导教师教学的教学用书。教师在教学中,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依据教学大纲处理教材,因材施教,切不可把教学指导书上的内容原封不动地搬到课堂上。两套教学指导书对问题的解释和阐述如果有差异, 应以教学大纲为准。

根据教学大纲编写教学指导书是一项新的尝试。由于编写时间仓促,书中难免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我们殷切地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通过教学实践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修改补充,使之不断完善。

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材办公室

一九八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