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独立型分销渠道组合模式

独立型分销渠道组合模式是一种传统的分销组合模式,通常由一个独立的生产者和一定数量的独立的中间商组成。每个成员都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实体追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即使是以损害系统整体利益为代价也在所不惜;没有一个渠道成员对于其他成员拥有全部的或者足够的控制权。这种组合是一种高度松散的网络。这种组合按其中间商介入与否及数量可分为以下凡种类型。

  1. 直接销售直接销售是指生产者直接把商品销售给消费者,其问不通过中间商,所以又称为零级营销渠道。直接销售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集市中产销直接见面的交易;(2)厂商自设门市部零售;(3)开展用户邮购业务;(4)厂“商接受订货,按合同组织销售;(5)参加展鉴会;(6) 派推销员到各企业、公司推销;(7)农民向工厂直接交售原料。

直接销售具有生产者同消费者直接接触,缩短流通时间及流通费用,以及能有效地宣传介绍商品等优点。其缺点是:分散生产者的精力,甚至影响生产发展;商品流通的地区范围有限;生产者要承担市场风险;商品储存需占用较多资金。直接销售一般适合于以下商品:生产和消费比较固定、品种规格简单而流转量大的商品(如工业原材料、燃料等);技术服务要求高的商品(如机械设备等);鲜活易腐、要迅速销售的商品(如牛奶、水果、鲜

鱼、疏菜等);消费者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商品:某些花色、品种、规格复杂和市场需求多变的商品。总的谙来,采用直接销售的工业品比消费品多。

  1. 间接销售可分为:
  1. 一级渠道组合。这是包括一个销售中介机构的组合。通常,在消费品市场,这个中介机构是零售商;在工业品市场,这个机构是销售代理商或者经纪商。其共同的特点是超越了批发环节。

  2. 级渠道组合。这是包括两个销售中介机构的组合。在消费品市场, 中介机构一般是一个批发商和一个零售商;在工业品市场,中介机构可能是一个工业品分销商和一些经销商。

  3. 三级渠道组合。这是包括三个中介机构的组合。例如,在肉类包装行业中,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通常还有一个中盘商,即专业批发商,专业批发商通常从大批发商那儿买进,然后再卖给小零售商,这些小零售商一般不是大批发商的服务对象。

间接销售的主要优点在于:缩短了交易过程,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用户) 节省了买卖商品的时间;有利于调节产销矛盾,使生产和消费协调发展;可以减少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的占用,能使企业更快地取得销售收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销售范围和销售量,间接销售的缺点是:增加了经营环节,从而延长了商品的流通时间,增加了商品成本,提高了商品价格:售前、售后的服务工作较粗,难以适应不同商品、不同顾客的特殊要求;在生产部门与商业部门之间,往往容易因各自的利益不能满足或实现而产生矛盾。总之,这种模式的组合难于管理,且管理费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