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抵制价格跌落保证政策
所谓抵制价格跌落保证,即卖主向顾客保证,当顾客已购的商品的价格跌落时,将退还顾客所付价款和跌价后商品价格的差额。此项政策在市场不景气时,曾被普遍采用。制造商打算降低某种商品的价格时,首先应当考虑要对中间商已购进而未售出的商品予以差价补助。因此,应选择适当时间宣布降低牌价。这个“适当时间”,即中间商未售出的存货量最少的时间,这时宣布降价,制造商须退还的金额不致太大。
抵制价格跌落保证制度的优点为:对于制造商或生产者而言,可鼓励中间商在市场淡季甚至在商业不景气时,依然愿意照常订货,从而使生产不致中断;对于中间商来说,由于提到价格补偿的保证,可以放心大量订货,不必担心商品跌价而遭受损失。这项制度也有缺点:(1)厂商降低价格时,如果中间商持有存货太多,厂商将遭受重大损失;(2)中间商可能故意报高存货,厂商如派员检查,势将损害彼此关系;(3)抵制价格跌落的保证可能引起中间商的投机心理,大量购进存货,价格上涨可获厚利,万一价格跌落亦
可得到补偿;(4)抵制价格跌落政策可能导致“价格冻结”,当市场情况表明应该降价时,厂商反而因为须提供一笔价格补贴而犹豫不决,以致影响产品的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