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销谈判的原则

营销谈判是一种竞争手段,要求谈判者掌握谈判的艺术。要使谈判成功, 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 信誉原则企业之间长久的贸易关系,必须建立在诚实和信任的基础上。谈判不仅仅是讨论交易的开始,或者达成协议、签订合同的手段,而且是对双方企业、人员品格和信誉的检验。诚恳和信誉给人以安全感,使别人大胆放心同你打交道,进行交易,这是使谈判达成协议的关键,对于价格的确定也有极大的影响。信誉在营销谈判中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它会使谈判者从劣势变为优势,使优势充分发挥作用。

  2. 互利原则互利原则是达成交易的前提。商品交换在通常情况下是对等互利,自愿让渡的。凡是在商业谈判中只考虑自己一方的利益,不顾及对方的利益,在出售商品时要价越高越好,在购进商品时价格越低越好,这种谈判没有不失败的。即使在特定压力下可以成交,也是“一锤子买卖”。

  3. 知已知彼原则知己知彼是谈判成功的基本条件。不了解自己,就不能采取正确的营销策略和谈判对策;不了解对方,无的放矢。没有不失败的。谈判成功的要诀在于知已知彼,协调关系。调整利益,达成协议。这里,知彼的关键,在于掌握对方的以下情况(1)企业的背景。包括所有权的性质、隶属关系和组织形式,以及各级经理的素质;(2)企业经营能力,包括规模生产能力,营销能力、活动范围以及财务状况、经济实力等;(3)企业的权力结构,是集权管理,还是分散管理,是经理负责制,还是董事会决策;(4) 企业的经营方针和营销策略;(5)企业的信誉,包括商品信誉、资金信誉、合同信誉和经营信誉。

  4. 法律原则任何一项商务谈判都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下进行的。法律规范不仅制约着协议的内容,也是协议或合同执行的保证。坚持法律原则,这是商务谈判公正、合理、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