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的家庭各有特色

只要关注一下亚太地区各种主要的传统家庭类型,便会发现每一种都与一个特别的文化圈和主要的地理区域有关。当然,在现代化进程中,这些类型的家庭组织正向各方急剧变化。

东亚。传统的东亚家庭,以儒家伦理为基础。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家庭

是父权制的,家中有一位年长的男性家长。另外还有他的妻子、儿子和儿媳们,未婚的女儿们,以及孙子孙女。在家庭等级制中,父权几乎拥有绝对权威。而年龄和性别是决定尊卑的主要因素。即使一个家庭不住在一起,它也会被所有成员对于家庭财产的各种权益连结起来。

在儒家伦理的一种变体中,兄弟之间的联系不牢固,而且实行长子继承制。在这种家庭制度中,妇女占有比较牢固的位置。究其原因,部分是因为家庭双边联系较多,妇女的地位由于她们与同宗家族居住联系的重要性而得到加强。在另一种变体中,男性家长对其家庭更有说明事情的责任,因为他的权威主要不是根据他年老,而是看他如何有效在维护家庭利益,如果他总的来说不按家庭利益行事,他的权威就可能被削弱。

东南亚。东南亚的传统家庭,表现为多种样式。越南式变体,深受中国 儒家传统的影响。菲律宾式变体反映出西班牙文化的影响。泰国和缅甸式变体,包含浓厚的以母亲为中心的成分。马来亚印度尼西亚变体,以婚姻不稳定为特征。但是所有这些变体,在本质上都带有核心家庭而不是父权制家庭的基本特征。因此,人们心目中理想的家庭,包括一对夫妇和他们未婚的子女,还有另外一些依附关系不紧的受赡养者。

东南亚家庭看重双边的亲属关系,这个事实与妇女在家庭事务中起到相对平等的作用有关。刚结婚时男女双方可与任何一方父母住在一起,虽然有些社会中有从母居的独特倾向,但只要能自立门户便与母家分开。

南亚和中亚。这一地区的家庭由一个三代合一、父系传承、从父居的单位组成。在这一地区某些地方,人们希望已婚子女在以父居的住地范围内, 建立各自的核心小单位;在另外一些地方,与大家庭合居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

人们要服从男性长者。个人利益低于家庭利益。婚姻以促进家族的延续、和睦、幸福为明确的目标。婚姻通常被视为两个家族之间的契约。人们希望婚后生男孩,在这一地区许多地方,生不出男孩就构成一夫多妻的正当理由。

人们认为女孩是累赘,因为家庭必须在她们婚前保护她们的贞洁,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们结婚时,还要备上大笔陪嫁。已婚妇女全身心融入夫家, 对娘家没有多少回报。尽管习惯法规定女儿也有权得到一份遗产,但继承制度仍以男性家系为准。同样地,虽然婚姻法规允许女子先提离婚,但过去的现实却是禁止她们先提离婚。

太平洋地区。该地区有三个主要的地理区域和文化圈,即波利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美拉尼西亚,形式上各不相同。典型的波利尼西亚家族,由100 到 300 人组成,他们住得很散,但是,通过互访、交换礼物和有难相帮而紧密地联系着。这种家庭由一位酋长率领,他的地位因掌握土地而得到确认。年序尊卑依长子继承制而定,理想的长子是男子,但有时是女子。

土地这种支撑全家的关键生活来源,由母氏族提供。已婚夫妇通常与女方家庭同住,该女子的兄弟充当孩子生活的重要权威人物。

在美拉尼西亚,社会以各种父系氏族和亚氏族为基础,他们依靠掌握土地的情况而划分。家庭由年长的男子领导,个性强而有力的人方可充当此任。妇女地位低下,被认为是丈夫的财产,如同他们的孩子一样。婚姻一般是氏族外婚制,婚后从父居。各户人家通常由妇女和幼儿组成,成年男子住在别的地方。所以,这种人家规模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