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侵入室内常用伎俩

骗入。如前所述,犯罪分子进入家中常寻找某种借口,欺骗被害人,使 其思想麻痹,丧失警惕性。借口的理由通常以找人、问事、调房、讨水喝、收电费水费、收破烂杂物等,事主让其进屋后就立即凶相毕露,进行抢劫犯罪活动。

闯入。多是采用敲门、按电铃的方法引事主开门,待事主开门之机,强行闯入室内行抢。或者事主就在门口,犯罪分子逼其进入室内行抢。这类犯罪分子与事主的关系往往是不熟悉的,这种抢劫方法缺乏掩盖性,具有直接、盲动、迫切的特点,作案者以流窜犯、劳改劳教逃跑人员、惯犯为多,他们饥不择食,闯入某一家居民住宅就进行抢劫,抢劫到一些财物后就跑,有时甚至连续作案,洗劫数家数户,危害后果严重。

撬门翻窗。这种进入室内的方法在盗窃案中是常见的,但在抢劫案件中也可见到。有的房屋门窗比较破旧、裂缝大,只要稍一用力就可将门窗打开; 有的窗户、起窗未关(尤其是夏天)可以轻易地进入。目前,我国农村许多地方都富裕起来了,大多家庭都盖了新房子,从房子的设计看,很多不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有的窗户极易被攀登翻入,这就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潜伏抢劫。潜伏抢劫发生在商店、单位、银行内的较多见,白天以顾客 的身份混入,乘机潜伏在商店内的隐蔽处所,晚上关闭店门后再爬出来进行盗窃或行抢。潜伏抢劫发生在家庭中的比较少见,一般可解释为两种情形。一是犯罪分子需要特定的财物。侵入被害人家庭和自己没有盗窃到所需

物品,于是,潜伏下来等待着事主的到来,然后用暴力迫使其交出他所需的东西。这种特定性的东西多为名人字画、金银珠宝,或重要的证据材料、情报等富有浓厚政治色彩的物品。

二是抢劫犯罪与性侵害联系在一起。犯罪分子知道事主是一名单身妇

女,或者正好其丈夫外出,这时抢劫和性侵害恶念往往集中于犯罪分子一身。当罪犯侵入室内后,不见事主,于是就潜伏在其家中,当事主回来后,既行抢劫又行强奸,抢、奸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