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楼群防盗须知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一栋栋高层建筑物拔地而起,特别是城市小区型的高层居民楼区越来越多,真是高楼林立,气象万千。高层住宅群的兴起,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的好处自不待言,但也给安全防范特别是家庭防盗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新建楼群社交空间狭小。高层住宅虽然居住条件优越,在外观上也颇具现代化气息,但在社交空间上,特别是在家庭防盗方面,与四合院、大杂院就无法相比了。

新建楼群安全设施不配套。比如不少楼群没有围墙;即使有围墙,也很低矮,而且出入口处也无专人值班;有的新旧楼房交错,建筑结构不一,为巡逻防范和邻里之间守望相助带来了许多困难。近年来,有些建筑施工单位在建房上追求低造价,高速度,质量低劣已成为普遍现象。比如门窗所用板竹很薄,制作简单、粗糙,牢固性能差。

另外,目前的高层居民住宅大多是板式结构,板式住宅的特点是上下左右,四通八达,狭长的内廊通道接连多个单元门口。这对一旦发生的地震, 火灾,及时疏散群众是有利的,但给控制盗窃犯罪分子带来了诸多不便。一般说来,入室作案,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观察、作案、逃循。板式住宅四通八达的特点为犯罪分子作案后逃离现场大开了方便之门。

根据各地经验,高层住宅的防卫措施有如下几条:

实行“公寓式”管理。凡是单位的自管楼,由单位自己出资出人,将楼群圈上围墙并在围墙出入口处设立传达室,由单位退休职工担任传达员,既可以分管各户的报纸、信件,还可以盘查进入楼内的陌生人,负责整个楼群的安全防范工作。因此,这就要求值班人员要熟悉每家每户情况,做到识人知名,知门牌号。对来宿舍访亲会友的一律实行严格的来者登记、走者销号的制度。

由街道出资或集资雇人巡逻、护楼。建房单位与守护人员签定合同书, 规定执勤时间内发生家庭被盗案件的,由守护人员赔偿被盗财物的 20%~30

%的损失费,一段时间内无家庭被盗案件的,单位可酌情给予奖励,守护人员的工作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

组织楼内住户轮流值班。这种自助形成的守护办法也颇为有效。如果在一个楼群或一个单元内有离退休、目前身体状况又比较好的老年人,可由建房单位出资补贴,或居民集资雇请来负责守护,这样就可以缓解楼内住户轮流值班与忙于工作的矛盾。

安装家庭防盗报警器。最近,山东青岛等地先后把“多路声光防盗报警器”用于居民的安全预防中,收到较好的效果。这种报警器结构简单,安装方便,造价低廉,防盗效果较好。每台报警器有 300 多个报警装置,可同时

控制 300 余户,即 8—10 栋楼的报警问题,平均每个报警装置也只在 60 元左右。一旦犯罪分子强力撬锁、破门、破窗、砸玻璃时,值班室即刻有声光报警,并可以指示出哪一户发生了异常情况,对预防家庭被盗,及时抓获入室行窃的犯罪分子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高层住宅配备无线电对讲机。对讲机的控制器可设在大楼底层传达室,由值班人员掌握,有号位码,可以任意组合大楼室号,有来访者,值班人员可随时与各户联系,防止犯罪分子进入楼内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