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现场

居民或邻居如发现家庭被盗后,请不要过于惊慌,而首先应当妥善保护好现场,否则,就会给破案增加难度。

犯罪现场是追溯判断犯罪活动和犯罪人的客观物质基础。只有把犯罪现场保护好了,公安人员才有可能亲自观察到犯罪现场的原始状态。反之,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变动,一些与犯罪活动有内在联系的痕迹、物品遭到破坏, 一些与犯罪毫无关系的痕迹、物品又出现在现场上,公安人员就难以对犯罪活动作出准确的判断。只有把犯罪现场保护好了,侦察人员才有可能把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手印、脚印、犯罪工具等所有痕迹、物品发现和收集起来, 而这些正是揭露和证实犯罪的有力证据。否则,就无法得到破案线索和证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72 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任何公民在发现犯罪现场后,都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密保护现场,避免现场受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公安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不要让任何人进入现场,即使是参与保护现场的干部群众,也要劝阻他们不要无故进入,特别是要严禁触摸移动现场物品;也就是说,即不使现场减少、损坏任何痕迹、物品,也不使现场增加、移动任何痕迹物品, 应一直保持发现时的原始状态。做到了这一点,也就较好地完成了现场保护的任务。

家庭被盗案件现场保护,主要分为露天现场的保护和室内现场的保护两种。

就家庭被盗案件来讲,露天现场相对较少,但象盗窃放置在楼梯间,院子内等露天处的自行车、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物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所以,对这类案件,应在发生案件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周围布置警戒,即绕以绳索或用灰粉划一警戒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于平房大杂院内的现场,可将大门关闭,对院内的住户,可划出一定通道行走;着重是要把重点地段严密保护起来。

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的办法是将出事的房间和室外进出该房间的路线及可能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场所,一并封闭起来,布置警戒,贴出告示, 或者绕以绳索,禁止一切人员入内,具体的做法,可根据现场环境灵活地确定。如果案件是发生在独门独院的房间里,可在房门和房间周围四五米的地

方,划出一道警戒线,设岗看守。如果案件是发生在楼房的室内,那么,可在出事房间的门、窗外设岗看守。封闭室内现场的同时,对痕迹、物品,就地保护起来。对于保护范围小的室内现场,在勘查现场的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将门窗封闭起来。但应事先记明门窗的原始状况,如门是敞开的还是关闭的,门锁是完好的还是已经破坏的,窗户是敞开的还是关闭的,窗帘是撩开的还是垂闭的,玻璃和窗纱有无损坏,门窗周围有无痕迹、物品等。在封闭门窗时,不要接触门柄、锁头等可能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地方,以免把自己的指纹留在上面,给现场勘查、认定犯罪分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