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什么是供用电合同

电力是重要的能源,电力工业是国家重要能源来源之一,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动力。电力生产和使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的进行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电力工业的发展应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并且应超前发展。建国以来,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近年来,由于加工业和社会用电增长过快,我国电力工业落后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致使我国电力供不应求的状况比较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影响了人民生活。为了使有限的电力在发展国民经济中充分发挥作用, 合理地使用电力,必须加强用电的计划性和健全用电制度。因此,供用电合同也是一类十分重要的经济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方(电力供应部门)根据国家电力统配计划和用电方

(电力需用部门)的用电量,保质保量地向用电方安全输送电力,用电方按照统配部门下达的用电指标计划用电并根据用电量按规定标准交纳电费,从而确立相互仅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第一、供用电合同是一种具有很强计划性的合同。国家对电力原则上实行统一分配政策,供用电合同的标的,即电力,是国家掌握的资源,供用电合同要严格按电力分配计划签订。一般过程是,用电方根据自己生产计划的需要申请用电;供电局再根据电网发电、供电、申请用电平衡的情况,编制电力分配方案,报用电管理机构审批;用电管理机构再根据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政策,按照保证重点、择优供应、统筹安排的原则,审批下达电力分配计划;用电方与供电方按计划规定,就计划供用电、节约供用电、安全供用电的权利义务商定具体措施,规定违约责任,签订供用电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超分、超用电。凡在供电工作中,不计划供用电,或弄虚作假或以职权之便搞“霸王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由于电力的生产、供应、使用是在同一时间内进行的,因此,严

格按照规定时间安全供用电,是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基本内容。同时,又由于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属于种类物,供电方可以根据电力和生产能力情况进行“躲峰”供电,合理安排供电时间和供电量。这就是说,不存在哪些电量、什么时间的电力属于用电方的问题,只要供电方能按合同的要求按时按量供电,就是给付了合同的标的物。

第三、供用电合同的履行特别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密切配合。供目电方在供用电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供电方还要检查用电设备和情况,并对用电方的用电进行监督和指导,帮助用电方节约用电、安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