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有什么办法解决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对经济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对经济合同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对经济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已按经济合同约定履行产生分歧;对经济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一般是对没有履行经济合同或没有完全履行经济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和承担多少产生分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经济合同得到极为广泛的使用,而市场竞争又使经济情况变得更为错综复杂。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引发的经济合同纠纷都有。但大体上仍不外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经济合同纠纷。如由于发生自然灾害,使农产品受到损失,一方要求解除购销合同,另一方可能不同意, 由此产生争议。另一种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原因引起的。如签订的经济合同条款不完备或责任不明确,因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又如,不遵守合同纪律, 一方当事人故意过错违约,引起经济合同纠纷。无论哪种情况,对于经济合同纠纷,都需要依法及时加以解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我国《经济合同法》中规定主要有三种: 第一、协商的办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一旦发生争议或纠纷,以

互谅互让、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内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不会给双方或一方带来严重经济后果的前提下,及时协商,各自主动承担一些责任,自行解决纠纷,比较合情合理地处理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问题。这是一种比较积极解决纠纷的方法,可以节约时间、精力和费用,也能及早避免事态恶化减少损失,同时,也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合作关系少受损害,甚至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第二、调解或仲裁的办法。如果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采

用协商办法,或者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而协商不成时,可以考虑采用调解或仲裁的解决办法。调解是指由国家法定的调解机关出面,对当事人双方做一些说服、引导工作,提出有关的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都做出一些让步,取得谅解,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仲裁是由国家法定的仲裁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有关规定,对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在事实上做出明确的判断,在权利义务上做出有约束力的裁决。

调解和仲裁的办法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在双方当事人无意协商或协商不成时,申请调解或仲裁可以避免纠纷长期拖延,及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更大的影响。从这些年来实际情况看,在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中,调解方式相对于仲裁方式的使用要更多一些。

第三、提起诉讼的办法。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是我们俗话

所说的“打官司”。调解和仲裁虽然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但却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究竟是申请调解或仲裁,还是提起诉讼,其决定权力完全在于当事人。如果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双方无意协商或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既可以选择申请调解或仲裁的办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里有一点要特别提起注意的是,原 1981 年制订的《经济合同法》中规定,在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经仲裁机关仲裁之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按原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先选用仲裁方法,对仲裁不服时还可以再选择起诉办法,这一点在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修改的新《经济合同法》中有了重要改变。由于原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这种对经济合同纠纷既裁又审的制度,不仅比较烦琐,而且往往使一场经济合同纠纷久拖不决,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而在《经济合同法》之后制定的《民事诉讼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中,对合同纠纷都规定实行或裁或审的制度, 这种制度比较简便,也符合处理合同纠纷的规定。因此,新修改的《经济合同法》对经济合同纠纷也规定实行或裁或审的制度。

所谓或裁或审制度,就是经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只能在请仲裁机关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两种办法中选择一种来处理自己面临的合同纠纷。新修改的我国《经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调、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经济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作出裁决,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上述规定,经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方法后,无论对仲裁裁决服与不服, 都必须履行仲裁裁决,不得以对仲裁裁决不服为理由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只有在没有选择仲裁方法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发生合同纠纷是选择仲裁方法还是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定要在订立经济合同时就做出认真选择。因此如果选择仲裁方法,则有些仲裁条款可能需要写进合同;而一旦在合同中写进仲裁条款, 当事人就失去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机会。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对此选择一定要慎重。

总起来看,我国关于经济合同纠纷解决方法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完善和可行的。主要表现在:一是解决问题的途径较多;二是有关程序规定比较清楚和灵活;三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