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什么是口头经济合同

口头经济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方式。除了口头经济合同形式外, 经济合同的另一种主要形式是书面经济合同。

口头经济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当面谈判或电话方式订立的经济合同,即仅用口头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口头合同除有约定答复期限以外,受约方必须对提出建议的要约立即作出接受建议的答复,该经济合同便成立。口头经济合同多适用于即时清结的、任意性的经济合同。

口头经济合同的优点是简易方便,即时清结,对加快商品流通速度起着重要作用,是社会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的、不可缺少的一种经济合同形式。口头经济合同的缺点是在发生纠纷时,因时过境迁,又未能留下文字记

录,举证困难,是非也就难以判断。因此,一般经济合同,特别是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以慎重从事,采用书面形式为好。

经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口头形式,经济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经

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即时清结,是指当时付清货款的一次性购销活动,这种法律行为可采用口头形式。如果属于期货, 即非现货,就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对口头经济合同形式的运用作出比较严格和明确的限制,是为了减少一旦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就会带来的不容易查对、推诿扯皮等现象;也减少可能会给调解、仲裁、审理经济合同纠纷带来的困难。这有利于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减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