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什么是借款合同

生产经营领域中的借款活动,是为了加速货币周转,以充分发挥现有资金的经济效益而进行的经济活动。我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借款活动,是指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根据国家信赁计划和信货政策发放贷款的业务活动。这种信贷活动也是国家用来调节社会生产、管理社会经济的重要经济杠杆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象过去那样靠单一的行政手段来管理贷款,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本身的内在规律,要求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地位平等,本着互利的原则, 进行借贷活动;加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深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已向企业化方向发展,因此贷款管理也必须把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结合起来使用。借款合同就是用法律手段管理贷款的重要工具之一。

借款合同是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贷市交付给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同数额的货币及利息返还给出借人而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借款合同的特征:(1)借款合同的出借人必须是银行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组织。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借款活动。银行是国家集中管理资金的中心,管理贷款是银行的三大职能之一。如果不对经营贷款的单位进行严格控制,就可能造成整个金融秩序混乱,给国民经济带来不良影响。(2)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贷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借款合同标的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借款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等方面与其他经济合同有所不同。在借款合同中,一旦合同成立,贷款即归借款人使用并所有,贷款人对该贷款的所有权转变为到期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请求权;在借款合同中还要对借款人如何使用借款进行限制。这些都是借款合同与其他经济合同不同之处。(3)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即借贷双方当事人之间,一旦诺成协议,不需交付标的,合同即算成立, 具有法律约束力。借款合同签订生效后,借款入可以陆续支用,而一旦出借人不能按时提供合同中规定的贷款数额,即是违约。(4)借款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签订。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双方当事人无权变更。(5)借款合同的借款方必须是有权使用此项贷款的企业、农业集体经

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等。属于财政拨款的、无经营收入的实行预算制的单位,不得作为借款合同的借款力。(6)为了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除借款人必须合法外,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决定能否放款的先决条件。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一是看借款方是否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二是看贷款项目是否有经济效益。凡无经济效益的贷款,也就不可能有还款来源,银行一般不对无经济效益的项目贷款。借款项目有经济效益,但借款方由于种种原因自有资金不足的,出借方可以考虑借助于保证或抵押等形式,才能保障贷款的安全性。

二、借款合同的种类。借款合同的种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不同的划分:(1)按照借贷的市别来划分,可分为人民币借款合同和外币借款合同。

人民币借款合同按合同的内容、资金来源、运用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固定资产人民币借款合同、流动资金人民币借款合同、信托资金借款合同、委托资金借款合同,资金拆借合同等。

外汇借款合同按资金来源与运用方式不同,可分为:现汇借款合同、买方信贷合同和特种外汇借贷合同等。(2)按照借款用途来划分,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流动资产借款合同。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按具体贷款项目又可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合同、技术改造借款合同、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等。流动资产借款合同可分为:周转资金借款合同、流动基金借款合同、卖方信贷合同、专用基金借贷合同、土地开发及商品房借贷合同等。(3)按照借贷合同是否采取担保方式来划分,可分为信用借贷合同和担保借贷合同。

担保借贷合同又分为:信用担保借贷合同(即保证合同)和财产担保借贷合同(即抵押借贷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