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什么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工程以及设备安装等活动,它包括工厂、矿山、铁路、桥梁、港口、农田水利、商店、住宅、学校、医院等工程的建设和机器设备的安装等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的数量、质量、规模和布局,标志着国家社会再生产的扩大规模以及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方向。因此,建设工程必须根据国家的财力、物力,有计划地进行,注重经济效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国家管理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法律手段。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工程项目,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单位) 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发包方(建设单位)交付的、有特定标准的基建工作, 发包方按期接受勘察设计文件和验收竣工工程,并支付勘察设计费和工程价款或报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一个总概念,它是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四种合同的总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可以由建设单位与一些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单位分别订立合同;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与一个总包单位订立总包合同,然

后由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订立各种分包合同,由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则对总包单位负责。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特点

  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计划性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签订。一切没有完成审批手续的项目,都不得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承包主体资格要求特别严格。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持有勘察设计证书,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持有施工证。社会组织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必须是国家设立的或国家批准成立的,具有相应经济权限和经营能力的专门勘察、设计、建筑和安装企业或其他组织。

  3.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时间长。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工程量大、技术复杂、工期长、综合性强等特点,进行一项工程的建设,从开工到竣工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这样长的生产周期决定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比较长。

  4.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变更多。由于建设工程量大,涉及的方面广,建设施工中不可预见的情况也会比较多。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完全预见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客观上就造成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新问题而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比较多。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而签订的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进行的勘察、设计的成果。勘察、设计成果属于无形商品范畴。勘察、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蓝图表现出来,这是建设工程建筑、安装的需要。

勘察、设计工作是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勘察与设计是内容不同但又有密切联系的两个工作阶段。勘察工作及其成果是设计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条件之一。勘察与设计单位可以是同一个单位,也可以是两个不同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是两个单位时,建设单位应分别与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订立合同。不同的是,在订立勘察合同之前,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勘察合同的标的即勘察成果,应满足这些技术要求。

三、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合同

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已有的勘察、设计成果为完成该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个建设项目由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为了使各施工单位能够互相

配合,协同作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建设单位可以将全部建设安装工程交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单位可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亦签订分承包合同。分承包单位对其所承包的工程进度、质量、造价等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等向建设单位负责。大型建设项目,由不同部门施工单位同时施工时,可由建设单位和专业施工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合同可以有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不同,取费标准和双方享有的权利、义务也不同。包工包料的形式是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承担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是全部材料和设备由发包方提供,承包单位只出施工人员。承包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承包与发包双方的实际能力而定。承包方式在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合同中必须明文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