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什么是书面经济合同

凡是用文字记载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作为双方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根据的,称为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是经济合同的另一种重要形式。

书面经济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经济合同的书面正式文件,称为主件,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关于修改合同的往来文书、电报和图表等,称为附件,也是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并非一定要求采用统一特定的文书格式合同才能成立。如果经济组织双方或多方之间交换的文书、电报、图表或信件,能明显地表达当事人双方对经济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就可以认定经济合同已经订立。对这些经济合同附件,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查考。但要注意,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谈话和电话记录,如未经双方签字盖章或对方事后盖章认可,不能认为是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一些先进的科技手段在日常经济交往中被广泛运用,如电话、电报、无线电传真和电视录像等;都被作为签订经济合同的工具。但是,这些都只是订立经济合同的手段,而不是独立的经济合同形式。电话实际上属于口头经济合同形式,电报、无线电传真和电视录像属于书面经济合同形式。

书面经济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大、内容较复杂、又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的好处是便于检查、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生纠纷, 举证方便,也易于判明是非。按照经济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只要不是即时清结(当时付清货款的一次性购销活动)的经济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即时清结,又未采用书面形式,这种经济合同违背经济合同法规定。得不到法律保护。经济合同法经过 10 多年的实施,证明这样的规定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对于减少经济合同纠纷中的推诿、扯皮甚至赖帐和难以举证、查对等现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和审判机关的工作困难,提高工作效率等,都有重要的和积极意义。从其他一些国家来看,近些年来,都通过法律、法令来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经济合同,否则所订立的经济合同无效。还有的国家是以一定的货币数额为标准来要求必须采用书面经济合同形式。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方面的有关法规的规定,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等,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