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宗教的特点

世界宗教是宗教发展的最高阶段,它具有不同于传统的氏族宗教和国家宗教的新特点。

一是超民族、超国家性。以前的氏族宗教和国家宗教,都具有地域的和民族的局限性,不同氏族或不同国家,崇奉的对象主要是本氏族或本国家的保护神,这些神不会超出本族或本国的界限,它们不仅彼此不同,而且往往互相排斥。世界宗教则不同,它已越过了民族血缘的关卡,超出了国家的疆界,进入了广阔的世界领域,越来越世界化,在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语言和不同国度里,都找到了自己众多的信徒。佛教的佛、基督教的上帝和伊斯兰教的真主,不再是某一特定民族或国家所专有的崇拜对象,而具有了超民族、超国家的普遍性。

二是创建性。氏族宗教和国家宗教,都是古已有之、世代传承的传统信仰,没有任何特殊的个人作为它们的创建人。氏族宗教完全是自发的,是原始人类集体思维的产物,因而它没有一个确定的开端年代。国家宗教虽然带有更多的人为的因素,但它本质上依然是祖传宗教的延续。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渡期,因而它的开端也不可能是一个确定的年代。在以往的氏族宗教和国家宗教中,人们只能面对和接受既成的宗教体制和传统信仰,而不能有个人选择的余地。世界宗教在这方面是不同的,它虽然也必定从历史宗教中吸取思想材料,但它的产生并不是传统宗教的复制,而是对它的改造和重建。

它是某个或某些特殊人物按自己的宗教信念创建的新型宗教。这种新宗教在其开始阶段,都是通过创建人的传教活动来争取人们的信仰,人们接受与否, 是出于个人的自由选择。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三大世界宗教,都有其确定的创建者及其开端年代,都是这些创建人释迦牟尼、耶稣、穆罕默德在传统之外另作选择、重新创建的。

三是组织系统性。在以前的氏族宗教和国家宗教中,其体制和组织与社会体制和社会组织是直接统一的,氏族的长老、部落的酋长和国家的君主, 往往就是主持宗教仪式活动的祭司长,在社会政治组织结构之外,没有也不需要建立独立的教会组织。三大世界宗教则不同,因为它们最初都是教主个人创建的,其信奉者是一个个、一批批皈依宗教的,其初必然是社会的少数, 而且独立于当时的传统宗教体制之外。他们必须在新信仰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教会组织,才能扩大自己的影响,加强自己的力量。释迦牟尼的皈依者建立了“僧伽”组织,耶稣的基督徒建立了教会,穆罕默德的信徒则建立了组织严密的穆斯林公社。在进一步发展中,组织系统日臻完备,如系统的理论经典,严密的宗教机构,庞大的神职人员,规范的礼仪制度,雄伟的活动场所和强大的寺院经济。世界宗教的严密组织系统性,大大加强了自己对内控制、对外竞争的能力。

当然,世界宗教的上述三大特点,只是相对的,而且主要存在于它们创建的初期。随着它们影响的扩大和地位的提高,这些特点也逐渐变化,有的甚至趋于消失。当它的巨大影响和社会作用使统治阶级看出它的利用价值的时候,自然会把它尊为至高无上的国教,至于这些统治者是否真的信仰它, 那就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在这种情况下,它虽然不是某一特定国家的国教, 却同时是许多国家的国教,因而以往国家宗教所具有的那种专断性,也成了世界宗教的新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