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异化看宗教的本质

宗教把人间的力量以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反映出来,是通过在实践过程中自然发生的人类的自我异化实现的,即把支配自己的外部力量作为想象中的独立本质同人自身相对立。这实际上是把人自身的本质抽象出来,加到这些外部力量身上,从而使之作为一种人格化的神圣力量同人对立着。因此,宗教中关于神的一切属性和本质,都是人类自己的属性和本质异化的结果。

人的本质的这种自我异化,首先是通过自然力的人格化实现的。当人们无法摆脱一种盲目的自然力的支配的时候,这种自然力就会成为一种异己的压迫力量。人们无力征服它,无法解释它,只能用人格化的方法企图同化它, 使之顺从人的意愿。于是,以己度物,通过想象,把人的属性和本质力量加之于自然力。但是,同化自然力的动机却变成了人的本质的异化的结果。人类同化自然力的目的不仅不能达到,反而使这种异己的力量具有了超自然的神圣性,从而使人们对自我异化出来的神圣形象敬畏和膜拜。恩格斯曾谈到这种情况:单是正确地反映自然界就已经极端困难,这是长期的经验历史的产物。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量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发展阶段上,他们都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

人的本质的异化,不仅表现在自然力量上,而且也同样表现在社会力量上。最初的异己的神秘力量还仅仅局限于自然界的范围。但是,当人类社会步入阶级社会后,根源于私有制的劳动异化和阶级压迫所造成的苦难,远远甚于自然力量所造成的苦难。于是,继自然力量之后,社会力量也作为一种令人迷惘的异己力量出现于人们面前。人们同样对它无力征服,无法解释, 只能用人格化的方法企图使之顺从人意。其结果是使这些社会力量又具有了

超人间的神圣性,使人们对这些自我异化出来的神圣形象敬畏和膜拜。正如恩格斯所说:除了自然力量外,不久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这种力量和自然力量一样,对人类来说是异己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释的,它以同样的表面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着人。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想,现在又获得了社会的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

无论是自然力量的神化,还是社会力量的神化,实际上都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结果,即人把自己的一般本质抽象出来,又把它赋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异己力量,从而使这些既无力征服也无法解释的异己力量,既保持了它原有的威力,又失去了固有的原貌,而获得了超人间的神圣性。这样,人的本质就脱离了人本身而异化到异己的外部力量上,以万能的神的姿态凌驾于人之上。人的创造性本质力量也异化到神的身上,世界上的一切,包括人类本身,都成了神的创造物。神的意志和主宰,成了一切不解之谜的万能答案。创造宗教的人在宗教面前反而失去了自己的本质,成为宗教支配的对象,对它依赖、敬畏、崇拜和祈求。

当然,在那种社会发展阶段上,人们不可能认识到,对神的敬畏和崇拜, 实际上是对自己的本质的敬畏和崇拜。因此,人的本质的自我异化,在一切文明民族所经历的一定发展阶段上,是作为必然的过渡而存在的。随着生产力和科学的发展,一旦那些支配人的异己的力量被人所支配,使自己重新成为主宰命运的主人,宗教异化、劳动异化和人的本质的异化就会随之消失。那时,宗教就会因为人类主体性的充分发挥和外部异己力量的消失,从而失去了反映的主体和对象归于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