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宗教与政权的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

经过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宗教界的革新,在我国实现了宗教组织与政权分离、与教育分离的原则,使教会组织专门从事宗教信仰方面的活动,使宗教信仰完全成为个人的私事。过去西藏地区曾存在政教合一的状况,经过民主改革,完全使宗教与政权分离开来。解放前,许多教会组织都有自己的教会学校、医院和慈善机构等。解放后,除了教会培养自己专门的宗教职业人员的神学院、经学院、佛学院等仍然归各宗教组织自办外,其余都逐步归属国家文教、卫生部门管理。这样,就使宗教组织的职能范围大大缩小了,不再干预国家行政、司法事务和教育制度,而专门从事宗教信仰方面的活动。这不仅有利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且也使宗教组织摆脱了各种政治力量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