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营林思想留下了巨大的森林赤字
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营林思想主要表现在把林业当成采掘业,在计划物资、财务、价格等林业管理体制里以木材生产为目的;在制定林业发展目标时,主要是木材生产目标;在向重点林区建设进行投资决策时,也以生产多少木材作为唯一依据;将建设林区的全部内容理解为仅仅是形成木材采运能力的建设,将建设林区变为采伐林区的同义词,将开发林区变为开发森林。在日常经营决策,主要考虑能否完成木材生产的“硬”任务,而完全忽视森林的更新和培育,这样每年采伐量大大超过生长量,结果是使森林失去再生能力,把浩瀚的林海变成光秃秃的荒山。第四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89— 1993 年)与第三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84—1988 年)的结果相比,用材林
中成过熟林蓄积量减少了约 2 亿立方米,平均每年出现的森林赤字为 5473 万立方米。由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一些蓄水保土效益好的阔叶林被毁掉了, 出现了毁杂造杉,毁阔叶林造针叶林的现象,致使森林发生逆向更替,多林种、多树种变成了单林种,单树种,多层林变成了单层林,森林的自馈能力下降,生态效益减弱。掠夺式的营林思想还表现在产品销售上,只计采伐成本,不计森林资源消耗的成本,使营林生产长期欠帐。我国森林资源每年产出总价值为 610.1 亿元,投入仅为产出的 1.1%左右,而在这 1.1%的投资中, 采伐一般占 70%多,营林仅仅占到 20%多。由于营林更新造林资金不足,采伐迹地造林越来越少。此外,即使造了林,由于管理不善,树木成活率很低, 经常出现“造林不见林”的状况。60 年代以来的 30 年间全国人工造林 0.9
亿公顷,实际保存面积只有 0. 28 亿公顷,保存率仅 30.6%。由于森林的更新跟不上采伐,我国森林面积,特别是原始森林资源急剧减少。
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思想还表现在只顾完成木材生产任务,而不顾木材的大量损失浪费。例如在林木采代过程中,采伐、选材和加工中有大量剩余物(简称“三剩”),如能充分地利用起来则可节约许多木材。目前我国“三剩”的利用率只有 10%左右,而国外已经达到 40%—50%。为了充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必须大力开展木材综合利用。以刨花板来说,1.3 立方米的碎次材可以生产 1 立方米刨花板,1 立方米刨花板可以代替 3 立方米原木;用 2.8
—3.3 立方米的小次材可以生产 1 立方米纤维板,而 1 立方米纤维板,可以
代替 5.7 立方米木材。开展木材的综合利用,从更深更广的层次上利用森林资源,不仅可以缓解木材的供需矛盾,而且可使木材增殖。
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林业经营体系难以使森林发挥在陆地生态平衡中的主体作用。森林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护农牧业生产、维持生态平衡、美化和绿化人类环境等多种功能。日本政府 70 年代初,曾对林业的“绿色效益”进行调查,在总价值中生态效益的价值占 93%, 直接经济价值只有 7%。美国的科学家也认为,森林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比为 9∶1。我国山西省林业部门计算,森林社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比为10 ∶ 1。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对森林的生态效益不够重视,只开发森林多种功能中的一个功能——木材,其结果是出现以下两个恶性循环:
一是森林集中过伐→森林资源减少→限制计划内产量→木材供应不足→ 计划外采伐量不断增加→造成更大规模的集中过代,其结果是森林资源愈砍愈少。
二是森林面积愈来愈少,质量愈来愈低→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自然灾害频繁→农业产量不稳,农产品严重不足→毁林开荒→森林面积进一步减少⋯⋯如此循环往复,森林资源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这就是由木材生产为中心的思想带来掠夺式利用森林资源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