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1 以煤、石油为燃(原)料产生的废气量
污染源 |
污染物 |
一吨燃料或原料产生废产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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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 |
粉尘、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酸类和有机物 |
5 ~ 10 (燃料) |
汽车 |
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酸类和有机物 |
40 ~ 70 (燃料) |
炼油 |
二氧化硫、氨、一氧化碳、碳化氢、硫化氢 |
20 ~ 150 (原料) |
化工 |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酸、溶剂、有机物、硫化物 |
50 ~ 200 (原料) |
冶金 |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氟化物、有机物 |
50 ~ 200 (原料) |
矿石处理 |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氟化物、有机物 |
100 ~ 300 (原料) |
资料来源:郝志功:《当代环境问题导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4
年版,第 106 页。
家庭日常生活用的炉灶、取暖设备,由于数量众多、分布密集、燃煤质量差、烟囱低等原因所产生的大量烟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颗粒物和有害气体,是造成大气污染的又一个重要根源,特别是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其污染物排放量更为惊人(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