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然资源产权模糊
长期以来由于自然资源的产权模糊,形成自然资源似乎无价值,可以无偿使用,从而造成乱砍、乱挖、乱采、滥捕,自然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自然资源是国家的资产,要实现资源产业化,对其实物量和价值量进行清查,建立核算体制,并加强管理。要把资源产业的发展作为我国基础产业的基础来抓,要抑制资源需求过旺势头,要把合理开发资源做为一项基本政策;要转变资源产业发展的经济运行机制,变资产无价为有价,变资源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把资源产业纳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轨道,促使资源产业良性循环;资源产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应分离,产权归国家所有。国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履行对自然资源统一管理职能,实行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国家通过资源法规、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资源产业实行宏观调控。经营权可分散到有关开发部门或企业,它们应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
断增加时自然资源的投入、保护和增殖,保持并扩大自然资源总量和供给能力,以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对自然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 保证经济社会长期持续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