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态农业系统的功能
功能是由结构决定的而又反作用于结构。生态农业系统的基本功能有三: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价值增殖功能。
生态农业系统的物质循环功能表现为食物链(生产加工链)的循环。这一循环不论在任何一个具体的生态农业系统中都是通过生产者——消费者—
—还原者——环境——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再进入环境的过程,周而复始,循环不息。在物质循环的各个环节上都要产出农、林、牧、渔主产品和副产品,并从系统外投入一些经济物质如化肥、农药等。不论产出物及投入物经过生产、流通、消费都要产生废弃物,最终都会以各种方式重新进
入环境系统。
生态农业系统的能量流动。太阳能是生态农业系统的重要能源。它通过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将光能转变成生物能。这种自然能量的流动也是沿着食物链进行的,具有流动的单向性和递减的特点。除自然能量外,生态农业还要从系统外引入经济能流,如化石能、沼气能、电能、机械能和生物能。系统中的自然能和经济能相互结合和转化,与石油农业相区别,各种有机废弃物中的自然能经发酵后可转变为沼气能;由石油转化成的化肥,投入土壤后, 在作物生长过程转化为自然能。生态农业要使这种能量的投入和转化在数量上和方式上以有利于人类为目标有效地运行。
生态农业系统的价值运转过程同时也是价值再生产的过程。人们按照一定的生态、经济规律组成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并投入一定的资金和生产资料,构成了价值的投入。在生产周期完成时,生产出产品出售, 实现其价值。或将这些产品经过加工后再出售。生态农业能保证生产过程中价值的产出量远远大于价值的投入量,实现增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