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债权人的受托人

  1. 公司债债权人的受托人的概念

公司债债权人的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是基于信托契约,受发行公司的委托,保护公司债债权人利益的人。在实际上,受托人可以看作是公司债债权人团体的执行机关。

应该注意的是,受托人由公司在申请募集公司债时约定,所以,受托人虽然名为公司债债权人的受托人,但并非受公司债债权人的委托,而是受发行公司的委托。

  1. 公司债债权人的受托人的资格受托人以金融或信托业者为限。3.公司债债权人的受托人的权限
  1. 查核及监督公司履行公司债发行事项的权限。受托人有查核及监督公司履行公司债发行事项的权限。所谓查核,是指查核公司募集所得的债款是否有用于规定事项以外的情况;所谓监督,是指监督公司对公司债的付息和偿还,以及转换公司债的转换。

  2. 取得担保物权,并实行和保管担保物权或其担保品的权限。受托人有取得担保物权,并实行和保管担保物权或其担保品的权限。受托人为债权人取得公司为发行公司债所设定的担保物权(抵押权或质权);在公司债清偿期满之前,保管担保物权或其担保品;一旦清偿期届满而公司不履行偿还时,则实行担保物权,即处分其担保品,平等清偿全体公司债债权人的债权。

  3. 召集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及执行其决议的权限。受托人有召集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及执行其决议的权限。受托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其决议原则上由受托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