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的种类
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股份进行分类。下述各种分类是相容的。1.依据盈余分配请求权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不同分类
依据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中的盈余分配请求权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不同,股份可以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劣后股。这种分类实际上是以普通股的权利为基础的。上述权利优先于普通股的为优先股,劣后于普通股的为劣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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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普通股是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参见“股东的权利义务”) 的股份。普通股构成公司的基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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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优先股是在盈余分配上或/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即在盈余分配上,或者剩余财产分配上,或者盈余分配上且剩余财产分配上)的权利优先于普通股的股份。当然,这种优先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且在通常情况下, 优先股的表决权要加以限制甚至加以剥夺。
依据权利优先的内容,优先股可以分为盈余分配优先股、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盈余分配且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
第一,盈余分配优先股
盈余分配优先股是在公司分配盈余时优先于普通股的优先股。
- 依据是否累积分配盈余分类。依据是否累积分配盈余,盈余分配优先股可以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①累积优先股。如果公司当年分配的盈余达不到规定累积优先股的股利,其不足部分累积起来在以后年度分配盈余时补足,未补足时不得分配普通股股利。
②非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只以公司当年分配的盈余为限,即使没有达到规定的股利,其不足部分以后年度也不再补足。
- 依据是否参加分配超额盈余分类。依据是否参加分配超额盈余,盈余分配优先股可以分为参加优先股和非参加优先股。
①参加优先股。如果公司当年分配的盈余很多,先分配了规定的参加优先股股利,并且普通股也分到了与参加优先股相同的股利,在此以后还有超额盈余,那么,参加优先股再与普通股一起参加超额盈余的分配。
参加优先股义可分为全部参加优先股和部分参加优先股,前者参加全部超额盈余的分配,后者只参加部分超额盈余的分配。
②非参加优先股。非参加优先股的股利只以规定的股利为限,即使还有超额盈余也不再参加分配。
第二,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
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是在公司解散后清算中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于普通股的优先股。
第三,盈余分配且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
盈余分配且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是在公司分配盈余时优先于普通股、并且在公司解散后清算中分配剩余财产时也优先于普通股的优先股。这类优先股既具有盈余分配优先股的特点,又具有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的特点,所以这类优先股也存在上面盈余分配优先股中所讲到的各种分类情况。
- 劣后股
劣后股是在盈余分配上或/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劣后于普通股的股份。劣后
股由于上述权利劣后于普通股,即使发行也乏人问津,所以主要是供发起人作为特别利益之用。
- 依据表决权的有无分类
依据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中的表决权的有无分类,股份可以分为有表决权股和无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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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股。有表决权股是有表决权的股份。普通股和劣后股一般是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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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表决权股。无表决权股是没有表决权的股份。优先股一般是无表决权股。
- 依据是否预先规定公司可以将其收回分类
依据是否预先规定公司可以将其回收,股份可以分为可收回股和不可收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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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回股。可收回股是预先规定公司可以将其收回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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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收回股。不可收回股是预先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将其收回,即不可收回的股份。
- 依据是否预先规定股东可以将其转换为其他种类股份分类
依据是否预先规定股东可以将其转换为其他种类股份,股份可以分为可转换股和不可转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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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股。可转换股是预先规定股东可以将其转换为其它种类股份的股份。就是说,转换股股东享有将其转换为其他种类股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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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转换股。不可转换股是预先没有规定股东可以将其转换为其它种类股份,即不可转换为其他种类股份的股份。
- 依据股票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分类
依据股票是否记载股东姓名,股份可以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这种分类与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的内容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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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股。记名股是股票记载股东姓名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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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股。无记名股是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份。7.依据股票是否记载一定的金额分类
依据股票是否记载一定的金额,股份可以分为面额股和无面额股。这种分类也与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的内容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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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额股。面额股是股票记载一定金额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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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面额股。无面额股是股票不记载一定金额,而仅记载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以表示其总公司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