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内部结构

  1. 董事会的人数

公司法一般不对董事会的人数作出具体规定,至多只规定最低人数和最高人数,而具体人数则由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细则加以规定。为了减少董事会内出现僵局的机会,董事的数目往往规定为奇数。

  1. 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

董事从其来源看,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往往是公司的高级经理人员。外部董事是指在外单位任职而在本公司挂名的董事。他们可来自各个方面。对外部董事的一个最重要的要求是具有善于提出

问题的敏锐洞察力。让外部董事参加董事会,可以扩大忠告和建议的来源,尽可能全面地考虑问题,以免决策失误。内部董事往往具有双重身份(以经理人员的身份进行执行机构的工作,以董事的身份进行决策机构的工作, 如此时间一长,就容易混淆并降低两种职能的效率。所以,经理人员(除总经理外)一旦选入董事会,就应尽可能解除原有的具体经营职责,而运用自己对本公司的丰富知识和深刻了解,担负起制订政策、检查监督等董事应尽的职责。

  1. 董事长

董事会作为一个合议制机构,需要一个主席来召集、主持会议。董事会的职责范围很广,工作量大,需要一个人来组织协调董事们的工作。董事会闭会期的日常工作,需要有人负责,这个人就是董事长。董事长一般由资历深厚、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董事担任,其主要工作是把握公司的发展方向, 带领董事会制定公司的重大政策和战略。

  1. 董事会的内部工作机构

大型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可以在董事会下设立若干个附属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顾问和分支机构,负责公司某一方面的高级事务。委员会的活动不能干扰公司的日常管理业务,也不受管理人员的干扰和影响。委员会的人数不宜过多,以董事为主,可以吸收少量非董事参加。一名董事可以参加若干个委员会。

董事会可以依靠其全体成员的多数决议,指定几位董事组成一个委员会,其职能由公司章程和上述决议作出规定。

各公司设立的委员会不尽相同,比较常见的有如下几个:

  1. 执行委员会,又称常务委员会。它是各个委员会中最重要也是权力最大的一个委员会,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行董事会的职权,是公司实际上的最高领导核心。它的主要任务是决定和审议公司政策,并对大量日常工作和活动作出协调性规定。执行委员会人数不多,一般为三至五人,其成员通常由正副董事长、总经理、经营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副总经理组成,由董事长兼任主席。

  2. 财务委员会。它的职能是代表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活动作出深入细致的分析,确定财务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效果,协调公司各部门的财务活动,争取最大利润;对公司的决算进行审查,负责制定股利分配方案。它与执行委员会同处于公司管理层次的最高级地位。有的公司不单独设置这个委员会,而是由执行委员会来承担其职责;或把它作为一个政策研究

小组,附属在执行委员会名下。

  1. 审计委员会。一般由外部董事组成。作为一种成功的管理形式,几乎所有的公司都设立这一委员会。它的主要工作是:审查独立审计公司的业务能力参与选定合格的独立审计公司;审计前与独立审计公司就审计的范围和程序进行协商讨论;复查研究审计结果,并提出有关建议。它还有责任监督、审查公司内部的财务活动,保证董事会得到的材料是可靠的。

  2. 管理发展委员会,也叫公司发展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定期的经常性研究,贯彻执行正确的管理发展计划,保证公司拥有胜任干练的最高管理集团,确保各级领导的稳定继承和过渡。为此,该委员会要协助董事会判定总经理是否称职,确定其职权、任期和报酬,评价其工作成效。还应评价各副总经理、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表现。在吸收和选拔新董事、新经理时,委员会要确定标准,了解这些人员的兴趣、经历、能力和学识,加以研究并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3. 人事任免委员会。负责公司高级领导备用人员的提名(一般人员的选用由人事管理部门决定)。

  4. 除上述委员会以外,有的公司还设立公共政策委员会、利益协调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