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乐府民歌
- 汉乐府民歌的采集
乐府是古代音乐机构的名称,乐即音乐,府即官府。乐府早在秦时已出现了,秦出土的编钟上刻有篆书“乐府”二字。乐府见诸文字的最早记载是在汉初。《汉书·礼乐志》说:“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乐府令是掌太乐(郊庙朝会的贵族乐歌)的乐宫。到汉武帝时,扩大了乐府机构,于太乐官署之外,另立掌管俗乐、采集民歌入乐的乐府官署。“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 作十九章之歌。”①
汉代乐府的职能,一是组织文人写词配曲,演习排练歌舞,供皇帝以及有关部门的需要。当时主要是把文人所作的歌功颂德的诗赋配上乐谱。二是组织人到各地采集民歌。这些民歌主要反映了各地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 这是它不同于后代的一个最大特点。正如《汉书·艺文志》所说:“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 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这里说采诗的目的是为了考察民情,当然,也是为了宫廷娱乐。这在客观上起了保存民歌的作用,使民歌得以记录保存、流传后世。
汉代采集的民歌,《艺文志》所著录的共 138 篇,这是西汉的民歌,东汉的尚不在内。采集的范围遍及黄河、长江流域,比周代采诗要广泛得多。宋人郭茂倩编辑的《乐府诗集》,是保存乐府诗最完备的一部总集,共
100 卷,辑录汉魏至唐五代的乐府歌辞及先秦至唐末歌谣,分乐府诗为 12 类。汉乐府民歌主要收录在“鼓吹曲辞”、“相和歌辞”和“杂曲歌辞”中。
① 《汉书·礼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