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佛经支脉化

大乘佛教一开始就是在思想上具有多种倾向的集合体,这种张力虽然使其内部从未统一过,但却使它充满活力。另一方面,正如某些学者指出的, “佛典原是民众的一种创造,只要有这种需要和才能,随时随地都可以用佛的名义诵读和编撰出来”②。这种趋势在龙树、提婆之后越演越烈,在 2—5 世纪的这一时期内,除《法华经》和《阿弥陀经》之外,还形成华严经系、大集经系、唯识经系等比较重要的经系。

早在 2—3 世纪,华严经系的《兜沙经》、《本业经》、《十住经》、《渐备一切智德经》、《如来兴显经》和《摩罗伽经》等在于阗陆续问世,后被增扩、编纂成为《大方广佛华严经》。《华严经》强调“诸佛真法”是佛菩萨“法身”的本体,佛法高于佛身;强调普贤和文殊的作用,将普贤行作为菩萨行的范本,文殊则被说成是引导信徒实践普贤行的典范。在哲学理论上,

《华严经》用粗直的语言阐述了个别与一般、部分与整体的关系问题,提出

① 杜继文主编:《佛教史》,第 123 页。

② 同上书,第 124 页。

一微尘能容一切法界、一切众生,无量佛菩萨世界均可纳入一毛孔中,即所谓一切即一,一即一切。

《大集经》产生于 3—6 世纪,是大乘佛学与自阿富汗、于阗到敦煌一带传统文化相结合并再创造的产物。《大集经》的突出特点,是吸取并融合各民族的多神崇拜,构成佛教的有机组成部分:

“尽管佛教历来都不否认鬼神的存在,但他们只被当作轮回世间众生的一分子,严格地受业报法则制约,并不具有左右国运、祸福人生的特殊威力。

《大集经》彻底改变了佛教这一固有的鬼神观念。它把鬼神分为善恶两大类: 恶鬼以波旬为首,专门败坏佛法僧三宝;当善神不再护佑众生时,恶鬼就会制造各种灾难,甚至使人们互相残杀,国土城邑荒无人烟。善神都是佛教的皈依者,对一切佛徒起佑护作用,令恶鬼不得为恶。因此,决定人的命运的业力,已经退到微不足道的地位,更多地要听命于鬼神的摆布。”①

《大集经》所涉及的鬼神范围极广,可以说是“万物有灵”。既然如此, 如何役神驱鬼就成了佛教徒必须掌握的“技术”。《大集经》将咒术(陀罗尼)列为佛徒的必修课,与戒定慧三学并列为菩萨行的“四种璎珞庄严”, 而信佛的巫士则被提到菩萨的高度。

5 世纪前《大般涅槃经》已经形成,前 10 卷形成于印度次大陆的华氏城,

后 30 卷产生于中国西北文化的土壤。其总体精神是克服视涅槃为死亡的悲观论调与《般若》中观以涅槃为虚妄的虚无主义态度,提出“常、乐、我、净” 的“涅槃四德”(常指寿命无限,乐指幸福无忧,我指绝对自由,净指情操高尚),为佛教信徒提供了一种比较积极的、有所作为的处世态度。

关于“心造诸法”的观点在《华严经》中已露端倪,但经过《解深密经》、

《楞伽经》与《密严经》等将此观点详尽阐发,才使之成为唯识经系这一佛教中最庞大的哲学体系,并为后起的大乘瑜伽行派奠定了基础。无着与世亲是瑜伽行派的实际创始人,《弥勒下生经》既是北印度弥勒崇拜的反映与概括,又将这种信仰进一步推广,倡导行“慈心”者得报,可生于弥勒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