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之内形形色色

1966 年初,我被转移到太安候街二十几号,此处也是一个独院。在这里, 他们只来过一次,而且仅仅是来看看我,问我有什么要求,健康状况如何等等。

在这里住了不到半年,又把我转送到学院胡同,这里是公安部一位干部住家的后院,前后相通。在这里住了不到两个月(即 1966 年下半年,“文革”席卷全国之际,不过当时我什么也不知道),便被送进了秦城监狱,后来听说这是当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谢富治的决定。

在秦城,我的编号是 6601(即 1966 年第 1 号犯人)。这时,监狱里关押的人确实很少,许多楼房都空着。安排我的那幢大楼里空荡荡的,大约连我只有三名犯人。房间里的窗子离地面一人多高,这就是从远处看到的一排排小洞洞中的一个。

我从被软禁到关进监狱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除了精神上的摧残和压抑以外,生活上的标准仍相当高,伙食很丰富。

在这里看管我的只有一个人,此人看来是老工作人员,有经验,很者练。每天都要来几次,一会儿要我出去散步,一会儿要我去做轻微的劳动,当我做不动时,他就来帮我,人很和气,说话做事也近乎人情,有时还同我闲谈聊天。我生活上的一切要求,他大都满足了我。诸如我要的一个小木桌、纸张、笔墨、砚台以及脸盆等用具,他都一一弄到了。有一天,在闲聊中我问他:“你们这里关押的当然都是有罪的犯人,但把无辜、无罪的人关在这里, 这合适吗?”他回答得非常妙:“这是国家的需要。”(!!!)又以安慰的口气说:“你来了,就安心地呆着吧,注意保护自己的健康。有什么要求, 告诉我,凡能做到的事,我都尽力而为。”他的话对不幸者确实是点慰藉。

但是好景不长。大约 1967 年 11 月间,来了部队,实行军管,陆陆续续

接替了原来的全部管理人员。进入 1968 年,听说原来的管理人员已经全部进了“学习班”。

秦城监狱虽然“掌握”在部队一些人手里,但是他们既不会管理,也不会安排工作,而只会做一件事,就是折磨人、污辱人、骂人、搞点小动作之类。他们对所有的在押人员只会说一句话:“你是反革命”或“你是反党分子”。若是反驳他一句,他立即反问:“不是反革命,为什么把你关在这里?!想出去?没门!”是啊,多么简单的“真理”!又是多么容易的颠倒?!

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人同我纠缠了,自从这些“大兵”来到,就开始了无缘无故、无休无止的无聊折磨。他们不断地故意敲牢房的门.即使在休息的时间,也要唤醒,使人无法安宁,无法休息。饭菜也只有窝窝头和咸菜了。他们似乎把监狱当作“练兵”的出场,一天午休后,来了一批人,有穿

军衣的,也有穿便衣的,但从面孔上看,并不生疏,都是军人。然而见了面却无活可说。尤其是年龄大的,当军官的话很少,而是小青年冲在前。其中一个很积极,但说不了几句就词穷了,只能不断地重复那几句活,找不到结束点。时间就是这样被车轱辘话滚过去。

当“炮打资产阶级司令部”响彻云霄时,我意识到弹片会落到我的身上。于是我自己争取主动,把我所了解的与刘少奇有关的事,以及我同他的往来, 详详细细、清清楚楚写了一篇长长的交代材料。交出去之后,却石沉大海,

毫无反应。过了大约两个多月,来了一批人,指责我“交代不彻底”、“避重就轻”、“没有讲到点子上”等等。我请他们提出具体问题。具体要求, 他们无法回答,只是一味地纠缠、加压。我明白了,并不是我争取主动就能主动的,既然存心折磨你,还能让你主动?于是新的一轮又开始了。

根据他们的要求,我把已写过的“交代”又重新写了一遍,显然仍是“交不了卷”“过不了关”。

每天来同我谈话的,全部是军人,海、陆、空、步、骑、炮、各军种各兵种都有。他们从来不提具体问题,实际上也提不出任何具体问题,而只是一个劲地、盲目地催逼、加压、谩骂。他们的意思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我编造:“如何伙同刘少奇反对毛主席的”?当我弄清了他们的意图时,我反问道:“前不久你们花了很长时间,说我伙同高岗反对刘少奇,而现在又说我伙同刘少奇反对毛主席。请问:我到底是反对刘少奇,还是伙同刘少奇呢?!” 那位操着胶东口音的校级军官竟理直气壮地回答说:“这并不矛盾!”真使人啼笑皆非,还能同他们说清楚一句明白话吗?!

继而追问刘少奇同斯大林的“特务关系”。我反问道:“是斯大林要收买刘少奇做特务工作吗?”回答说:“当然不是斯大林自己,而是他的特务机关这样做的。”我说,“如果你们不了解苏联,那么也可以根据我们中国的国家领导和各部委的关系做出点推理。想一想,斯大林作为党的领袖、国家的最高领导,会亲自去做收买特务的事情吗?他们的政府官员以及其他任何人,谁敢触动斯大林的客人?!”他们茫然了。

但是,这些可怜的人,作为他人的工具,不由他不拚命地、厚颜无耻地蛮干。车轮战没有停,只是再也不敢提问题,一味地压、逼、催。就这样持续了两个夏天,到了第二个夏天(1968 年),他们日夜突击,轮番威逼,一刻不让休息。

我被关在一间小屋子里,门窗紧闭,屋内闷热,温度高达 40℃以上。他们打开电风扇,只对着他们自己吹,把我置于墙角,并面墙站立,不准动。这样持续了二十余天,我的两腿两脚红肿,血液下沉淤积,血管膨胀以至坏死,脚面裂开血口,然后化脓。但恶狼般的嚎叫仍不绝于耳,既不让休息, 也不让就医。这时有从“学习班”返回来的管理人员看到我的伤势严重,请来了医生。“天哪!”那位“医生”活像个“何仙姑”,她站在门外老远的地方望望,问我:“你是不是害过梅毒?你这病是哪儿传染来的?这病没法治!”我要求给点消毒棉和绷带,我自己包扎,她理也不理,转身走了。

野蛮行径?在这走投无路的日子里,我的确产生过自杀的念头⋯⋯。啊! 有真理的却无起码的生存权利;无真理的却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利利用了愚昧,才能实现如此非人的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