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的一个重大的理论贡献是提出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理论。这是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重要发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要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而不能用对敌人实行专政的方法。这在剥削阶级、剥削制度已经消灭了的中国, 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结束,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都由搞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常重要,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是经过长期酝酿逐渐明确,成熟起来的。

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多次批评“左”倾教条主义者在党内采取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手段,“用了对付敌人或敌对思想是完全必要的,用了对付自己的同志则是错误的”。毛泽东是把敌人和同志严格区分开来,主张分别采取不同办法的。这就是:对敌人“应该采取残酷斗争或无情打击的手段”;对同志“就须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如果对同志也讲“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就没有分清对象①。

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文中,毛泽东提出革命文艺家的基本任务就是暴露敌人,歌颂人民。“人民大众也是有缺点的”,但“这些缺点应当用人民内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来克服”,而决不能把人民大众当作敌人来“暴露”。当作暴露对象的,“只能是侵略者、剥削者、压迫者及其在人民中所遗留的恶劣影响,而不能是人民大众”。在谈到以冷嘲热讽见长的杂文形式时,毛泽东强调指出:对于人民的缺点是需要批评的,“但必须是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保护人民、教育人民的满腔热情来说话。如果把同志当作敌人来对待,就是使自己站在敌人的立场上去了”②。可见,毛泽东

④ 《毛泽东书信选集》,第 510 页。

①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第 43~44 页、第 86 页。

① 《毛泽东选集》第 3 卷,第 835 页。

② 《毛泽东选集》第 3 卷,第 872 页。

对敌人与对人民对同志泾渭分明、爱憎分明,不容许把两者混淆起来。同样的思想,在 1944 年 9 月中央招待留守兵团学习代表时,毛泽东又有清楚的表述。他指出,我们的军队一向就有两条方针:第一对敌人要狠,要压倒它, 要消灭它;第二对自己人、对人民、对同志、对官长、对部下要和,要团结。

1949 年 6 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进一步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内部的民主,包括实行民主制度,保证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自由权。什么是人民呢?毛泽东指出现阶段的人民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敌人即指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对他们实行专政,即剥夺他们的选举权、自由权,“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③。由此可见,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十分注意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尽管当时还没有这样明确的提法,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思路已经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但人民群众特别是一些民主人士对人民民主专政还有一个深入了解的过程。因而毛泽东在1950 年6 月第二次政治协商会议的讲话中重申了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两种根本不同的“方法”。他指出:“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就是说在必要的时期内,不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强迫他们服从人民政府的法律,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在劳动中改造他们成为新人。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就是说必须让他们参与政治活动,不是强迫他们做这样做那样,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们进行教育和说服的工作。这种教育工作是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工作,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①尽管建国之初阶级斗争十分尖锐复杂,毛泽东也注意总结历史上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教训,及时地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用专政的方法对付敌人、用民主的方法对待人民这一基本原则,其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这期间,党的其他主要领导人对人民内部的矛盾也有所注意并有一定论述。如 1951 年刘少奇在考察国营工厂的内部基本矛盾时指出:“什么是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基本矛盾呢?这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厂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这种矛盾与资本家工厂中的阶级对抗完全不同,它是一种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也应该调和的矛盾。”刘少奇认为:“这种矛盾和关系是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关系,因此,应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矛盾和关系。”不仅如此,刘少奇还提出了矛盾分为两类、不能混淆的观点。他明确地指出:“矛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根本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类是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我们在观察问题的时候,必须分清这两类矛盾的不同性质,既不可以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看作是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也不可以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看作是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

①虽然毛泽东不一定看到刘少奇这篇笔记,但刘少奇不会不在工作中提出和表

自己的观点,从而给毛泽东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和启发。

③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475 页。

①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 765 页。

① 《刘少奇选集》下卷,第 93~94 页。

毛泽东集中全党智慧,继续进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方面的理论探索。1952 年重新发表《矛盾论》时毛泽东作了部分的补充、删节和修改, 在“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一节中,对两类矛盾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毛泽东指出:“矛盾和斗争是普遍的、绝对的,但是解决矛盾的方法,即斗争的形式,则因矛盾的性质不同而不相同。”②有的矛盾是对抗性的,有的是非对抗性的。对党内的非对抗性矛盾要正确处理,避免发展成对抗性矛盾。 1955

年 5 月,毛泽东在《驳“舆论一律”》一文中进一步提出要分清楚“人民的内部和外部两个不同的范畴”。“在人民内部,允许先进的人们和落后的人们自由利用我们的报纸、刊物、讲坛等等去竞赛,以期由先进的人们以民主和说服的方法去教育落后的人们,克服落后的思想和制度。”“在人民与反革命之间的矛盾,则是人民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领导之下对于反革命的专政。在这里,不是用的民主的方法,而是用的专政即独裁的方法。”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在毛泽东的思想上已经相当明确了。 1956 年上半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

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中国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剥削阶级、剥削制度的被推翻,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突出的重大课题。特别是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思想混乱,波兰、勾牙利事件产生,国内也出现一些群众闹事,使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题。经毛泽东反复审阅修改并于 1956

年 4 月 5 日发表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存在矛盾的。4 月 25 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论述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如“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具体涉及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在《论十大关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如“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等。从这些内容可见,两类矛盾学说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更具体、更充实了。

1956 年 11 月,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总结波匈事件的教训,指出“大民主是对付阶级敌人的”。“凡是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同年12 月,毛泽东从黄炎培的来信中知道中国民主建国会开会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获得成功,非常高兴。他在回信中谈到社会矛盾学说、特别是两类矛盾学说,其主要观点有:第一,“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即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不过矛盾的性质和阶级社会有所不同罢了。”第二, 既有矛盾就要求揭露和解决。矛盾有两种:一种是对敌我之间的,一种是对人民内部的。前者是用镇压的方法,后者是用说服的方法,即批评的方法。第三,我们国家内部的阶级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了,所有人民应当团结起来。但是人民内部的问题仍将层出不穷,解决的方法,就是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这样一种方法。①。从这封信的内容所见,毛泽东已经将思考的重点放到两类矛盾中的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在他看来,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可回避的,乐观的态度是积极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但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必须时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并进行正确的分析之后才能提

②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335 页。

① 《毛泽东书信选集》,第 514~515 页。

出。

1956 年 12 月 29 日《人民日报》发表经毛泽东审阅修改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为了正确地估计苏联的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道路, 为了正确地估计斯大林的功过,促进国际无产阶级的团结,也为了回击帝国主义的进攻和颠覆,文章首先把区分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作为“观察现代国际问题的”“根本立场”,明确提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 第一种是敌我之间的矛盾”,“第二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可以而且应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获得解决,从而在新的条件下得到新的团结”。文章强调,“决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的矛盾同敌我之间的矛盾等量齐观,或者互相混淆,更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的矛盾放在敌我矛盾之上”。

当时国际上政治斗争十分激烈。美国的杜勒斯要求帝国主义世界把对于共产主义的矛盾放在其他一切矛盾之上,一切都为了“改变共产党世界的性质”,“破坏”和“搞垮”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体系。在匈牙利事件中, 帝国主义也插手其中。因此,《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在提出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不能混淆的同时,提出“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矛盾放在敌我矛盾之上”。也就是说,在国际政治斗争中,在世界范围内,阶级斗争还是主要的、首要的,不能因为人民内部的某些矛盾而忽略了敌我矛盾。文章还说:“尽管我们一贯继续主张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应该和平共处,实行和平竞赛,帝国主义者还是时时刻刻都想消灭我们。”可见,所谓的敌我矛盾不以共产党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不是共产党人愿意搞阶级斗争,而是不得不重视阶级斗争,至少在当时那种历史条件下是如此。

毛泽东对世界范围内阶级斗争的认识对他分析国内问题有一定的但并不是决定性的影响。在 1957 年 2 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毛泽东仍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足以说明他对国内的阶级斗争形势认识还比较冷静,并不因为国际上似乎是敌我矛盾为主就不考虑国内的实际。但 1957 年后,整风中极少数右派分子的捣乱、破坏,使毛泽东的思想受到很大震动,他对自己关于国内主要问题是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观点产生动摇,乃至最后改变了自己的正确观点,开始一味地强调国际的阶级斗争与国内的阶级斗争遥相呼应。在这种情况下,“以阶级斗争为纲”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1957 年 1 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省、市、自治区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两次讲话。他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矛盾。“不要以为天下稳固了,它又稳固又不稳固。”要稳固就要采取措施,制定政策,调节关系,解决矛盾。毛泽东提出:“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就我国的情况来说, 现在的阶级斗争,一部分是敌我矛盾,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提出把正确处理两类矛盾作为“一门科学”来研究,说明他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他承认,革命战争年代我们“集中力量去对付阶级斗争了。建设时期剩下一部分阶级斗争,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的斗争,对于这个东西我们的经验不足”,应该好好研究①。

①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第 587 页。

1957 年 2 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详尽地阐明了他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学说特别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虽然从讲话到正式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共经过了 14 次修改,近 4 个月的时间,其间因为受到反右派斗争的影响,根据形势和认识的变化,文章作了不少修改,但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从主题到中心思想、基本内容都没有大的变化。

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包含着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如关于社会主义矛盾学说就是毛泽东的创造。从对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宏观认识出发,毛泽东具体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关系,又提出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观点。这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理论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则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把中国的资产阶级分成两部分,并分别采取不同政策。官僚资产阶级是被作为革命对象,在政治上推翻、经济上没收,而对民族资产阶级则在政治上联合,经济上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发展。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是找不到现成答案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创造。毛泽东早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就把民族资产阶级放在人民的范围之内。对尤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也一般地作为人民内部的矛盾处理。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中国共产党也采取和平的赎买办法解决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取得了巨大成功。

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毛泽东也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原则和方针。

首先,必须把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严格区别开来。这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前提。

同时,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基本政治职能包括民主与专政两个方面。对敌人专政即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对人民民主的内容很丰富,主要是实行民主制度,保障民主权利,但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也是基本的任务之一。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但也不是极端民主化,不是没有集中指导的元政府状态。毛泽东认为匈牙利事件中一部分群众用暴力行为对付人民政府,结果使得国家和人民都吃了亏。因此不能用大民主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还批评国内有的人盲目崇拜西方民主,“他们以为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下自由太少了,不如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自由多。他们要求实行西方的两党制,这一党在台上, 那一党在台下。”毛泽东说,这是对西方民主的本质缺乏认识的表现。毛泽东强调,“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片面地强调其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

第三,用民主的原则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者从来就认为无产阶级的事业只能依靠人民群众,共产党在劳动人民中间进行工作的时候必须采取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决不允许采取命令主义态度和强制手段。中国共产党忠实地遵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个原则。”人民群众既然是社会的主人,创造历史的动力,就应该是共产党依靠的力量,就应该采取恰当的方法处理其内部的矛盾。毛泽东认为,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不能用强迫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批评

的方法去解决,否则就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但人民内部的矛盾也不单单是说服教育就能解决问题。“人民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进行学习和有秩序地过生活,要求自己的政府、生产的领导者、文化教育机关的领导者发布各种适当的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行政命令与说服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行政命令也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其作用是保护人民的利益。

第四,必须兼顾各方面的物质利益。这也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如对农民,不能采取苏联那种拿得太多的政策。“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 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国家要积累,合作社也要积累,但是都不能过多。”“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中国是一个很穷的国家,“不但农民的生活水平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生活水平也都还低”,只有经过艰苦的努力,才能逐步改善和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

第五,根据人民内部矛盾的多样化,毛泽东把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这一原则具体化为一系列具体方针、政策。这就是:在政治思想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强调各民族要和睦相处,共同发展,既反对大汉族主义,又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科学文化方面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全局和部分的关系上对全国城乡各阶层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等等。

第六,坚决地反对官僚主义。毛泽东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因此,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矛盾,一方面有赖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必须进行思想教育,进行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常常是引起人民内部产生矛盾井引起少数人闹事的主要原因。要想少数人闹事不再发生,反对领导上的官僚主义是重要的措施。基于这一认识,毛泽东不久后就部署了 1957 年上半年的整风运动。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普遍的注意。英国《曼彻斯特卫报》在一篇社论中指出:“这篇讲话对世界共产主义的影响可能比赫鲁晓夫的秘密演说来得大。因为毛泽东的讲话完全是在积极地提出新的思想和政策,而赫鲁晓夫主要是消极地贬斥过去。”

①不论这篇社论对毛泽东和赫鲁晓夫的评论是否精当,其肯定毛泽东是“积极

地提出新的思想和政策”的看法则给人以启发。而所谓“新思想新政策”, 就是面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类不同性质矛盾,进行原则性的划分,并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特别是对人民内部矛盾这个过去在革命时期较少遇到的“缺乏经验”的问题,毛泽东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令人遗憾的是毛泽东提出的许多正确理论原则以后被他自己所背离。

①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第 595 页。

1957 年反右运动中严重混淆敌我矛盾导致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是不应该发生但却发生了的悲剧。除了毛泽东的思想在反右斗争后越来越陷入阶级斗争的传统模式之中,以致背离了正确道路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员和干部尚未很好地掌握正确的理论和政策,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分不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常常把人民内部矛盾简单归为敌我矛盾,这对毛泽东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1957 年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和这点很有关系。与此相连,客观实际的错综复杂,也常常妨碍人们顺利地贯彻执行正确的方针政策。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毛泽东没有能将正确的理论真正贯彻于实际就否认其理论的正确性。历史事实证明,坚持和维护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