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定人民民主国家的经济基础
还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就非常重视经济工作。虽然当时强调经济工作主要是为着保障革命战争的胜利,改善人民的生活,但毛泽东已考虑
①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238 页。
过“国内战争完结之后”,“以经济建设为一切任务的中心”的问题。①1944 年 3 月,他在《关于边区文化教育问题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搞政治、搞政府、搞军队为什么呢?是要破坏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旧政治、旧军队、旧政府”。“最根本的问题是生产力向上发展的问题。”在中共七大上,他更是把生产力作为衡量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的好坏、作用大小的根本标准。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要想发展生产力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要发展生产力,必须打破旧的生产关系的桎梏,这在很大程度上必须通过和经济密切相关的政抬斗争来解决。正如毛泽东所说,“解放中国人民的生产力, 使之获得充分发展的可能性,有待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在全中国境内的实现”①。因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旧政治,旧军队、旧政府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在政治上扬眉吐气,成了新社会的主人。与此相应地,也要求经济上的解放。经济是基础。在人民民主政权建立以后,如果不彻底摧毁旧的生产关系,不没收官僚资本,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不发展生产、建立起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关系,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失败”②。人民民主不仅要求法律上、政治权利义务上的平等,而且要求经济上的平等。真正的政治平等,只有打破了经济上的不平等之后才有可能。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便着手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工作。
首先需要完成的是恢复和发展生产的艰巨任务。毛泽东在 1950 年前后所写的大量文稿,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经济工作的,包括统一财经、调整工商业、统筹外贸、安置就业、治理淮河、生产救灾和军队参加生产建设等许多方面,提出了渡过暂时困难,恢复国民经济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1950 年 6 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书面报告《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和《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中,阐明了党在 3 年左右时间中的根本任务,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为此就必须实现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从上述情况可见,毛泽东已清醒地认识到,“全国规模的经济建设工作业已摆在我们面前”,①必须艰苦奋斗,克服困难,才能建设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家。为此,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都应该围绕生产建设这个中心。
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是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最大任务,也是中国革命历史上规模空前的社会改革的系统工程。众所周知,封建的土地制度是中华民族被侵略、遭奴役、贫穷落后的根源,也是中国实现民主化、工业化的基本障碍。要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生产发展,为中国的现代化开辟道路, 就必须在原解放区进行土改并获得巨大成功的基础上,在新解放区“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毛泽东还把土地改革列为实现建国初期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三个必要条件之一。
与此同时,根据人民解放战争在中国大陆基本结束,中央人民政府已经
①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123 页。
① 《毛泽东选集》第 3 卷,第 1079 页、第 1081 页。
②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428 页。
① 毛泽东:《中国人民站起来了》(1949 年 9 月 21 日),《人民日报》1949 年 9 月 22 日。
成立的基本形势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经济建设已成为中国人民基本任务的情况,毛泽东在 1950 年 6 月 6 日起草《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一文提出,“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又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保护小土地出租者”。所谓小土地出租者,主要指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劳动力缺乏而出租少量土地的(不超过当地人均土地数的 20
%)人员。毛泽东关于新区土改保存富农经济政策的形成过程,被誉为“民主决策的一个范例”②。
1949 年 11 月,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暂时不动富农的问题。
1950 年 2 月,毛泽东、周恩来访苏时,就新解放区土改中对待富农的政策问题,向斯大林通报了中共中央的初步考虑。2 月 17 日,毛泽东和周恩来又联名致电在国内主持工作的刘少奇,转达了斯大林关于分配地主土地与分配富农土地分成两个阶段来做,目前不要征收富农土地财产的建议。斯大林的意见与毛泽东过去关于在土改中保存富农经济、相应地在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思想是基本一致的。但毛泽东并不匆忙决策。
毛泽东在访苏归来后,广泛听取各中央局和省、市、区党委的意见,以作为中央决策的参考和凭据。各级党组织迅速表示同意新区土改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但在动不动富农的出租地问题上存在着不同意见。毛泽东耐心地倾听这些不同意见,接受其正确部分,最后在 1950 年 6 月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确定了土改中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同时确定各省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征收富农出租的小量土地。这是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讨论,证实农村情况的各有不同,因而才在保持基本政策统一的前提下,允许各地在具体问题上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这种充分体现群众路线的民主决策方法, 对和平时期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它有利于更好地集恩广益、统一思想,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
毛泽东还注意纠正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出现的不良倾向。为适应朝鲜战争爆发后的形势,毛泽东曾提出首当其冲的东南沿海地区要加快土改的步骤, 以巩固政权和国防。但有些干部却片面理解加快步骤而忽视发动群众。毛泽东又强调,不能违背土改运动的一般秩序,不能在群众还没有起来,基层组织还不可靠的情况下匆忙分配土地,而是要加快发动群众,整顿基层组织, 接着进行分田,这些步骤不能省略和跳跃。
对于土地改革这样一场伟大而深刻的民主改革运动,社会各阶层的认识和评价难免会有差异,毛泽东主张用事实来教育人们,提高人们对于土改伟大作用、意义的认识。
1951 年,毛泽东发现了北京市组织北大、清华等高校教授分赴华东、中南、西北三大区实地考察上改的作法效果很好,便一再要求《人民日报》转载他们的文章,并多次致电各地负责干部,指明:“民主人士及大学教授愿意去看土改的,应放手让他们去看,不要事先布置,让他们随意去看,不要只让他们看好的,也要让他们看些坏的。”“好的坏的,都让他们去看,让他们纷纷议论,自由发表意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民主人士考察土改, 受到很大的教育。他们纷纷写文章,作报告,谈观感,宣传土地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上改的顺利完成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经过土改这场中国
②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 120 页。
历史上的一项重大民主改革,封建主义的土地制度荡然元存,广大农民群众在经济上翻了身,生产积极性和政治热情空前高涨。
但是,个体生产的潜力毕竟有限,要进一步发展生产,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面貌,还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还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认为:“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①他高度评价集体互助的合作化是“生产方式的改革”,是继打破封建剥削关系束缚的土地革命这“第一个革命”之后,把“个体劳动转移到集体劳动的”“第二个革命”。他指出,没有第二个革命,没有生产制度上的革命,“生产力还不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②。毛泽东总结了群众自己创造的集体互助的办法,提出组织劳动互助组等具体措施。
在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顺利完成后,毛泽东趁热打铁,力图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把农民引导到社会主义方向。虽然他知道在新民主主义经济范围内建立的还是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集体劳动组织(如互助组),但毕竟已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性质,是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形式。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共同纲领》规定:“合作社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给以优待。”这期间毛泽东对发展合作社经济是有长期思想准备的。他在 1949 年 9 月修改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强调指出:使合作社成为普遍的社会制度,必须经过长期的艰苦工作,才能一处一处和一步一步地做到。但后来毛泽东却同意了急于动摇私有制、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见,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以致出现步子太快的情况。就毛泽东的主观愿望讲,还是想依靠合作社的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促进农业社会主义化和国家工业化。只是他在具体实施时间、方法上的考虑上存在一些问题,以致以后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搞得过快、过粗、过急,留下了很大的遗憾。
没收官僚资本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是建立人民民主经济基础不可缺少的条件。官僚资本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将其没收变为新民主主义的国有经济十分必要和重要。毛泽东在 1949 年 4 月发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指出,“没收官僚资本。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铁路、邮政、电报、电灯、自来水和农场、牧场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①而对民族资本则予以保护,严禁侵犯。对官僚资本的接收也要采取“原封原样,原封不动”的办法,让他们开工、恢复生产,以后再慢慢来。
在接收官僚资本企业以后,人民政府对其进行了民主改革的工作,一方面取消和废除各种不合理的制度,把工人们从这些官僚资本企业十分猖狂的封建势力下解放出来,一方面建立有工人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后者是推进民主改革,实行工厂管理民主化的中心环节。通过建立民主的管理制度, 工人们真正感到了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以极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投入了生产。对官僚资本的没收和随即对其企业进行的民主改革,对建立人民民主国
① 《毛泽东选集》第 3 卷,第 931 页。
② 《毛泽东选集》卷五,中国共产党晋察冀中央局 1947 年 3 月编印,第 183 页。
①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457 页。
家的国有经济和恢复发展生产,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发展生产,就要保护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民族工商业,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早在 1945 年的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就批评过希望早日消灭资本主义的民粹派观点。所谓民粹派,就是主张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 中间不经过资本主义的道路。毛泽东指出,这种民粹派思想在农民出身的党员占多数的党内是长期存在的,必须认真克服。建国初期,他又重申,中国应该发展资本主义。在农业国家中要发展一部分资本主义,这一部分资本主义是新民主主义的,对社会主义有帮助。而且,搞人民民主专政不是搞无产阶级专政。所以,“对民族工商业要好好保护”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渐突出起来。有的同志把反对资产阶级作为主要任务,急于把资本主义经济搞掉。针对这种倾向,毛泽东在 1950 年 4 月强调指出,我们“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残余,而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对工商业的调整是必须的,但必须谨慎、合理。“应限制和排挤的是那些不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即投机商业,奢侈品和迷信品工商业,而不是正当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对这些工商业当它们困难时应给以扶助使之发展。”为纠正急于排挤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的倾向, 毛泽东还提出国营商业不要垄断一切,除食盐以外,只能控制几种主要商品
(粮、布、油、煤)的一定数量,“应当同私营商业划分经营范围”。
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不要四面出击”的指导思想,主要就是针对那种在反帝反封建任务尚未彻底完成就急于向资产阶级发起全面出击的倾向而来。由于毛泽东正确地分析和把握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排除了急于求成的思想干扰,终于在三年中实现了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预期目的,并在此过程中,对农村、城市、工业、农业中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生产关系进行革除,建立起同当时中国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从而奠定了人民民主的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还为人民群众在经济上的解放,开辟了广阔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