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委制
在毛泽东的人民民主思想中,党内民主思想是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可以从他提出民主是各方面的,党务方面、政党的内部关系与各党的互相关系上要实行民主的观点上窥见一斑,更可以从他对党内民主的一贯重视,试图建立党内民主制度的实践得到印证。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委的
①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475~1480 页。
② 《列宁选集》第 3 卷,第 140 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第 239 页。
② 师哲:《在历史巨人身边》,第 400~401 页、第 393 页。
集体领导制度。 1948 年 9 月 20 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一个《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决定开门见山地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针对当时有些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以致党委形同虚设;委员间的意见分歧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不正常状况,毛泽东郑重要求:“今后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 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地委、旅委以下的党委亦应如此。”毛泽东还强调:“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
①毛泽东起草的这一决定,对于健全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克服个人包
办、个人专断的弊端有重要意义。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这一决定,是对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贡献。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初期就奉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确认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中共五大通过的党章正式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② 与此同时,中共五大第一次提出“从中央省委以至支部”,“应该强毅地实行集体的领导”。①对四大党章中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中“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其余委员协同总书记分掌党务的规定也作了修改,取消了赋予总书记以及各级执委会书记的极大权力,而改为“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组织中央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②中共六大重申要实行集体领导原则, 强调集体领导“是预防和很快的纠正错误之最好方法”,“特别应当坚决的指出,党部书记只是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命令之执行者”,③不能因书记身份而超乎集体之上,或享有某种特权。
遵义会议以后,毛泽东吸取之前党内民主集中制往往受到冲击不能真正实行,因而出现家长制、独揽大权、压制民主等倾向的严重教训,提出,“党内的民主是必要的。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④与此相应的 1937 年 5 月的苏区代表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民主原则, 要求“大大地发展党内民主”,民主选举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党的领导机关应该向党员报告其工作;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委员会必须按期开会,一切重要的问题必须经过全会之讨论和决定。常委会应该是集体的工作。在严密的分工的和个人负责制的基础上,一切工作应经常委会之集体的讨论与决定。⑤ 1938 年 10 月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专门讲到党的纪律和党的民主问题。强调“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既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防止极端民主化、自由放任主义。⑥
1942 年 9 月 1 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
①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第 1340~1341 页。
②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3 册,第 144 页。
①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3 册,第 88 页。
②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3 册,第 147 页。
③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4 册,第 447 页。
④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278 页。
⑤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11 册,第 220 页。
⑥ 《毛泽东选集》第 2 卷,第 529 页。
各组织关系的决定》,确立了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党的领导一元化,一方面表现在同级党政军民各组织的相互关系上,以党委为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表现在上下级关系上,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这对克服党政军民关系中的不协调现象, 坚持和建设抗日根据地,实行民主制度,适应较为分散的游击战争环境是必要的。虽然在实行中因为从分局到地委都是由部队军政首长兼党委书记,容易“把部队的首长制带到党内,抑制党内必要的民主”,削弱党的领导力量①, 但通过一元化思想的教育可以加以改进。
1943 年 3 月 2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推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会议决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根据政治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在书记处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这项规定只限于书记处,不适合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而书记处主要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涉及重大问题则不是书记处说了算,而必须经过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的讨论。这一规定过于强调了个人负责,以致在一定程度上为个人集权提供了条件。同时,也反映出毛泽东此时在党内已享有根高的威信,得到全党的充分信任。这一规定的弊端由于毛泽东的谦虚谨慎,作风民主,没有造成更多的消极影响。
1948 年 9 月毛泽东起草的健全党委制的文件,说明毛泽东对党内集体领导原则的高度重视,以及他为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而作的努力。决定虽然没有明确提及中央一级领导机构的集体领导问题,但似乎是应有之义。不管毛泽东也好,中共中央也好,决不会只要求下级实行集体领导,自己却带头违背这一原则。当然也不否认,毛泽东在党内提倡民主时,特别强调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党内民主“应是为着巩固纪律和增强战斗力,而不是削弱这种纪律和战斗力”。①因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有组织的部队,它不能容许任何涣散和无纪律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党内的民主是有限度的,超过了这个限度,就是极端民主化。毛泽东多年来强调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而在发扬民主方面又注意集体领导和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 这元疑是应当充分肯定的正确意见。《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具有重大意义。1956 年 9 月邓小平在中共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指出: 各级党组织中的集体领导问题,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基本问题。“在我们党内,从长时期以来,由党的集体而不由个人决定重大的问题,已经形成一个传统。违背集体领导原则的现象虽然在党内经常发生,但是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就受到党中央的批判和纠正。中央在一九四八年九月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对于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尤其起了重大的作用。”“这个决定在全党实行了,并且直到现在仍然保持着它的效力。”“这决定的重要意义, 在于它总结了党内认真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的经验,促使那些把集体领导变为有名元实的组织纠正自己的错误,并且扩大了实行集体领导的范围。”② 这一评论也是对毛泽东党内民主思想的充分肯定。在 1948 年 9 月初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还提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制度的问
①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14 册,第 153 页。
① 《毛泽东选集》第 2 卷,第 529 页。
② 《邓小平文选》第 1 卷,第 229~230 页。
题。他说:“我们党内是有民主的,但是还不足或者缺乏,现在要增加。办法是用代表会议代替干部会议。”就在毛泽东提出把党的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制度作为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后十多天,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就做出来了。总的思想都是“发展党内民主”。③可见,那种认为毛泽东从延安时期就形成了个人集权和个人崇拜的观点,不仅是对毛泽东关于党内民主思想的盲目否定,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依靠集体智慧和力量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这一客观事实的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