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军事领导机构

俄最高军事领导和指挥机构主要包括俄联邦最高苏维埃、俄罗斯总统、俄联邦政府、俄国防部、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部。

俄联邦最高苏维埃是国防和军事方面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权力包括:确定军事政策,通过俄联邦军事学说的基本原则;批准国防预算;确定军衔; 批准并监督国防立法;确定对俄联邦国防部长、副部长,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及其副职,俄联邦武装力量诸军种、地区和职能司令的任命;决定是否实行战争状态等。

俄罗斯总统是俄武装力量总司令和最高统帅,拥有对高级军事将领(兵团以上)的任命权、军事政策的决策权和整个军事力量的指挥权,可以宣布战争状态(但应立即提交最高苏维埃讨论通过),并有权按照最高苏维埃赋予的权力,使用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俄联邦政府在国防方面的权力包括:向俄联邦最高苏维埃提出国防预算草案;组织向俄罗斯武装力量和其他部队供应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保障提供各种物资、资金和服务;保障国家对发展军备和对公民进行军事训练的纲领和计划的完成;组织制定和执行动员计划及积蓄国家后备力量计划;实施民防和区域防御的总体计划工作等。

俄国家武装力量委员会是有关军事政策的研究和决策机构。成员包括总统、议会代表、政府代表、高级指挥官、学者和经济专家。主要任务是制定共和国军事政策、研究军事指挥机关的结构、挑选国防部领导人员。

俄国防部是俄最高的日常军事领导指挥机构。成立于 1992 年 3 月 16 日。

现任国防部长是格拉乔夫大将,另有 2 位第一副部长和 4 位副部长,分别负责部队指挥、军事装备、后勤、干部、热点地区和撤军问题。国防部下设有

总局和局。包括:后勤部、装备局、军事训练总局、干部培训与分配总局、军事预算和拨款总局、建筑与宿营局、军事院校总局、人事工作总局、军医总局、部队信息和社会联系局、出版和电视局、总监察部、中央军贸局、军队建设和改革局等单位。

国防部的职能和权限包括:实施俄罗斯武装力量建设方面的政策;参与制定军事政策和军事学说的建议;拟制和贯彻国家动员计划;制定军事预算草案;对军队实施物质保障,包括武器装备供应;实施军工转产工作;执行对军队的社会保障计划;组织军事科学研究工作等。

总参谋部是最高军事执行机构,其职能和权限包括:制定军队战斗使用的战略计划和战役计划;使军队保持战斗和动员准备及组织军队战斗训练; 确定军队组织编制及对人员和武器装备的需求量;在平时和战时组织与独联体联合武装力量的协同;对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实施作战指挥;组织战略战役性的军事科学研究。

俄战略力量除接受俄总统和国防部的指挥外,还受独联体国家元首理事会、独联体联合武装部队总司令部协调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