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国国防组织体制的执行机构

国防部。美国国防部是美国国防事务的最高执行机构,是总统统帅全军的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它负责掌握美国的国防政策,三军的建设方针、行政法令、军事预算、军官升迁和后勤事务等。它可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对三军

实施作战指挥。国防部长由总统提名,并得到参议院的同意后,从文职官员中任命,是内阁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国防部内的其他官员和工作人员也大都是文职人员。

参谋长联席会议。参谋长联席会议是总统、国防部长对全军实施军事指挥的最高执行机构。战时指挥系统是:总统——国防部长——参谋长联席会议——各战区总部和特种司令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充当总统、国防部长的主要军事顾问;准备战略计划并提出武装部队的战略方向,包括各战区总部的行动方向。它实际上起到沟通国家决策机构与军事执行机构的作用。

参谋长联席会议由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陆军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空军参谋长和海军陆战队司令组成。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由陆海空三军最高将领轮流担任,经参议院批准后,由总统任命,主席每届任期 2 年,可连任 3 届;副主席每届任期 3 年,可连任 2 届。

陆、海、空军部。陆、海、空军部都是在国防部的领导下,直接负责掌握本军种方针、政策、法令、行政和后勤等事务的军事行政机构,它们都不直接指挥部队。三军部长均为文职官员,经参议院提名同意后,由总统任命, 一般任期 4 年。三军部中的其他人员,也多为文职人员。

陆、空军参谋部和海军作战部。美陆、空军参谋部和海军作战部是在三军部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军种的管理教育、战备训练、军事科研和后勤保障等的军事指挥机构。陆、空军参谋长和海军作战部长,分别为本军种的最高军事指挥官,是总统、国防部长和三军部长在作战方面的主要军事顾问。战时,他们都无独立的作战指挥权,只负责向各战区司令部和特种司令部提供训练有素、装备齐全的部队,并参加参谋长联席会议的联合指挥。

战区总部。美军为统一全球军事指挥,将海外划分为五大战区,设立五个战区总部。总部司令由总统任命,平时直接向国防部长和参谋长联席会议负责,统一指挥所属辖区内的美国陆、海、空军部队,进行联合作战;协调与盟军和仆从军的军事行动。五大战区的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太平洋战区:包括整个太平洋和印度洋海域、南亚地区、东南亚地区、东北亚地区和大洋洲等。总部设在美国夏威夷的珍珠港。

欧洲战区:包括欧洲大部地区(除前苏联和东欧各国)、中东和非洲(除红海和波斯湾周围划归中央战区的 19 个亚非国家之外)的大部地区。总部设在德国的斯图加特。

大西洋战区:包括整个大西洋海域和一些群岛。总部设在美国本土东海岸的诺福克。

南方战区:1963 年 6 月由原加勒比海总部扩编而成,其辖区包括除墨西哥以外的整个拉丁美洲。总部设在巴拿马的夸里高地。

中央战区:这是 1983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一个新的战区。其管辖范围:东

起巴基斯坦,西至埃及,南迄肯尼亚,北抵伊朗,共 19 个亚非国家和红海、波斯湾的两个重要海域。总部暂设在美国本土佛罗里达州的麦克迪尔基地。

5 个特种司令部。特种司令部一般专门管辖某些特定方向上的、具有广泛持续性的部队训练和管理,5 个特种司令部的具体情况:

战略司令部:1991 年 6 月布什总统发布命令撤销“冷战时期的核岗哨”

——战略空军司令部,并新成立了一个统一的精简高效的战略司令部,旨在集中控制美军海基、空基和陆基战略核力量。

1992 年 2 月 25 日布什总统提名空军上将乔治。巴特勒为战略司令部的

首任司令,司令部于 6 月开始工作。现在的战略司令部仅有 2900 人,而且全部集中于奥福特空军基地。根据规定,空军和海军的将官将轮流担任战略司令部司令的职务。

特种作战司令部:该司令部组建于 1987 年 4 月 16 日,驻地设在佛罗里达州麦克迪尔空军基地,主要负责陆、海、空三军特种部队的战备训练。

部队司令部:组建于 1987 年 7 月,取代原陆军的部队司令部,主要负责三军的联合训练,并制定应急计划。

运输司令部:运输司令部取代原来的军事空运司令部,主要为加强全球军事运输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航天司令部:专门负责“星球大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