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东盟国家基本军事情况

(一)印度尼西亚基本军事情况

印度尼西亚武装部队总兵力 28 万余人,其中陆军 21.5 万人,约占其武装力量总人数的 75%。陆军军区 10 个,编有 63 个步兵营、8 个骑兵营、4 个空降兵营、8 个野战炮兵营、9 个高炮营、6 个工程兵营、1 个混合航空兵中队、1 个直升机中队、4 个特战大队。战略后备部队编有 2 个步兵师、1 个装甲骑兵旅、3 个步兵旅、3 个空降兵旅、2 个野战炮兵团、1 个高炮团、2 个工程兵营。陆军主要装备有 AMX—13 和 PT—76 轻型坦克、130 和 105 榴弹炮、M—57 高炮及 RBS—70 防空导弹等。

海军 4.3 万人,编有东、西两个舰队司令部,拥有各型舰艇约 90 艘,其

中作战舰艇 60 余艘。印尼海军由舰艇部队、航空兵和海军陆战队组成。舰艇

部队设 2 个舰队司令部,西部舰队司令部设在雅加达,东部舰队司令部设在

苏腊巴亚。主要拥有潜艇 2 艘、护卫舰 16 艘、巡逻艇 27 艘、扫雷舰艇 2 艘、

两栖舰艇 15 艘、后勤支援舰船 20 艘等。海军陆战队 1.2 万人,编有 3 个团。

海军航空兵 1000 人,装备有作战飞机 18 架、武装直升机 12 架、反潜飞机

12 架,侦察机 18 架、其它飞机 20 架、直升机 9 架。空军 2.5 万人,编有东

部和西部两个作战司令部,拥有各型飞机约 260 架,其中作战飞机约 160 架, 编成 2 个攻击机中队、1 个战斗机中队、1 个防暴机中队、1 个侦察机中队、4 个运输机中队、4 个教练机中队、3 个直升机中队。

预备役部队 80 万人。准军事部队 41。5 人万人,国防部下辖 11.5 万人

(包括特种警察防暴部队和警察机动旅部队 1.2 万人),民兵 30 万人。印度

尼西业军衔分 4 等 13 级,即将官 4 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 3

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 3 级(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3 级(预

备军官、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军士 4 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 2 级(一等兵、二等兵)。

印度尼西亚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服役期 2 年,

军官最高服役年龄 55 岁。

(二)泰国基本军事情况

泰国武装部队总兵力为 28 万余人,其中陆军约 20 万人,约占其武装力量总数的 70%,编成 4 个军区、2 个简编军司令部、13 个作战师、4 个预备师、4 个生产师。

海军 4.5 万人。编成 1 个作战舰队、5 个基地和 1 个海军陆战队。护卫

舰 10 艘、导弹艇 6 艘、快艇 3 艘、巡逻艇 56 艘、猎雷舰 2 艘、扫雷舰 5 艘、

登陆舰艇 61 艘。海军航空兵 900 人,装备有作战飞机 27 架,武装直升机 8 架。

空军 4.3 万人。编有 1 个攻击机中队、2 个战斗机中队、8 个防暴机中队、1 个电子侦察机中队、3 个运输机中队、1 个教练机中队、2 个直升机中队, 作战飞机 158 架。

预备役部队 50 万人。准军事部队 14.2 万人,其中“猎勇”部队 1.85

万人、国家安全志愿团 4.3 万人、海上警察 1700 人、航空警察 500 人、边境

巡逻警察 2.8 人、地方警察 5 万人。

泰国军官军衔分 3 等 10 级,即将官 4 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 3 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 3 级(上尉、中尉、少尉)。泰国实

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 2 年。

(三)菲律宾基本军事情况

菲律宾武装部队平时总兵力为 10.85 万人,其中陆军 6.8 万人,有 7 个兵种:步兵、装甲坦克兵、炮兵、特种兵、通信兵、陆航兵和工程兵,陆军战斗编成有 6 个军区、8 个步兵师(7 个师为 3 旅制、1 个师为 2 旅制)、1 个轻装甲旅、1 个特种勤务旅、1 个独立机步团、1 个独立陆航大队、3 个独立工程兵旅和 1 个总统保安队。陆军组织编制有司令部、中央直属的兵团、部队和机关。陆军司令通过司令部对部队实施指挥。

海军 2.5 万人,编有 6 个海军区。护卫舰 2 艘、巡逻舰艇 51 艘、两栖舰

艇 7 艘、后勤支援舰船 8 艘。海军陆战队编有 4 个旅,共 8000 人,装备有装

甲输送车 85 辆。海军航空兵装备 6 架作战飞机和 12 架直升机。海岸警卫队

2000 人,装备有巡逻艇 65 艘、轻型飞机 2 架。

空军 1.55 万人,编有 2 个战斗机中队、1 个防暴机中队、1 个防暴直升机联队、1 个总统专机联队、7 个运输机中队、1 个联络机中队、3 个教练机中队,有作战飞机 26 架、武装直升机 71 架。

预备役部队 12.8 万人。其中陆军 10 万人、海军 1.2 人、空军 1.6 万人。

准军事部队 9 万人,其中保安军 4.5 万人,编有 14 个地区司令部,234 个连;

国民自卫军 4.5 万人。

菲律宾实行志愿兵役制,服役年限 3 年以上。军衔分 5 等 17 级,即将官

4 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 3 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 3

级(上尉、中尉、少尉)、军士 4 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兵 3 级(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四)马来西亚基本军事情况

马来西亚武装部队平时总兵力约 13 万人,其中陆军 10.5 万人,编有 1个军、4 个步兵师、1 个防暴安全指挥部、9 个步兵旅(含 36 个步兵营、4个装甲团、5 个野战炮兵团、2 个高炮团、5 个工程兵团和 1 个特种勤务团)。海军 1.25 万人,编有东、西 2 个海军司令部。护卫舰 2 艘、导弹艇 4

艘、巡逻艇 29 艘、扫雷艇 5 艘、两栖舰艇 2 艘、登陆艇 33 艘、后勤支援舰

船 3 艘。海军航空兵装备 6 架直升机。

空军 1.2 万人。编有 2 个空军司令部、2 个攻击机中队、1 个战斗机中队、2 个侦察机中队、4 个运输机中队、4 个直升机中队、4 个教练机中队、1 个机场防卫中队,作战飞机 67 架。

预备役部队 4.66 万人。其中陆军 4.5 万人、海军 1000 人、空军 600 人。

准军事部从 20 余万人,其中警察 1.8 万人,地区治安警察 3500 人、边境侦

察部队 1200 人、人民志愿团 18 万人。马来西亚驻澳大利亚陆军 1 个步兵连、

空军 1 个分遣队。

马来西亚实行志愿兵役制。

(五)新加坡基本军事情况新加坡武装部队平时总兵力为 5.55 万人,其中陆军 4.5 万人,编有 1 个步兵师(辖 2 个步兵旅、1 个空中机动旅、1 个侦察营、1 个炮兵营、1 个迫击炮营、1 个高炮营、1 个工程兵营)、1 个装甲旅、1 个突击营、1 个炮兵营、1 个迫击炮营、1 个目标搜索营、1 个工程兵营。

海军 4500 人,编有 1 个导弹快艇中队、2 个岸防巡逻艇中队、1 个快速巡逻艇中队、1 个混合舰艇队。有小型护卫舰 3 艘、导弹艇 6 艘、巡逻艇 20

艘、扫雷艇 2 艘、两栖舰艇 5 艘。

空军 6000 人。编有 5 个攻击战斗机中队、1 个战斗机中队、1 个侦察机中队、1 个空中预警中队、2 个运输机中队、1 个直升机中队、3 个教练机中队、1 个高炮营、3 个地空导弹营、1 个野战防卫中队。作战飞机 193 架,武装直升机 6 架。

预备役部队 21.2 万人。其中陆军 17 万人、海军 4500 人、空军 7500 人、

人民防卫队 3 万人。准军事部队 11.16 万人,其中警察部队 1.16 万人(包括

廓尔喀警卫营 750 人)、民兵 10 万人。驻文莱部队 500 人,包括 1 个直升机

分遣队(直升机 5 架),建有一所训练学校。新西兰驻新加坡 20 人,编有 1 个支援单位。

新加坡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限 24—30 个月。

(六)文莱基本军事情况

文莱武装部队平时总兵力为 4200 人,其中陆军 3400 人,编有 2 个步兵营、1 个装甲侦察中队、1 个地空导弹连、1 个工程兵中队。

海军 500 人,编有 2 个分队。导弹艇 3 艘、巡逻艇 3 艘、两栖舰船 2 艘。海军基地设于穆阿拉。

空军 300 人。编有 1 个防暴机中队、12 个直升机中队。拥有作战飞机 4

架,武装直升机 7 架。

预备役部队 900 人,编有 1 个营。准军事部队 2650 人,其中警察部队

1750 人,廓尔喀后备队 900 人。英国驻文莱约 900 人(包括 1 个廓尔喀步兵营、1 个直升机分队)。新加坡驻军约 500 人。

文莱实行义务兵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