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越军领导与指挥体制的主要特点

越军现有的领导与指挥体制基本上是在 1982 年军队领导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之后在 1985、1992 年又作过二次较大的变动。它的基本特点是:

(一)实行“一长制”

抗美战争结束之前,越南军队的领导与组织体制与我军大体相仿。

70 年代后期,越军队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82 年,越军对整个军队的领导与指挥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在军队中实行“一长制”。在各军种、兵种、军区、军司令部及其下属指挥机构中取消了政委编制,规定由军事指挥官全权指挥所属部队。与此同时,在各级指挥机构中设立了政治副职、在兵种以上司令部(包括军和军区)设立军事委员会,以确保军队思想、组织以及其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确保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1982 年越南军队在实行军队领导与指挥体制改革时,曾取消了中央军委和师以上党委,一度将国防委员会作为越军的最高统帅机构,试图用政治机关(隶属于各级司令部)代替党委领导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这种做法削弱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引起多方不满。1985 年,越南对军队领导体制再次进行了调整,在越党中央政治局内设立军事和国防工作的常设机构,恢复中央军委;在各级军队组织中恢复党委制(但仍不设政委),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基础上的“一长制”。

(三)国防领导机构具有多轨制性质

在越现有的国防领导机构中,越共中央主要是一个宏观指导机构,,用于决定军队建设和作战的大政方针;国家主席及其下属的国防与安全会议是具体统帅机构,越军队建设和作战的各项具体方案、计划由该机构作出,并通过国防部及其它执行机构付诸实施;国防与安全委员会是监督审查机构, 即审查各项国防与安全政策的执行情况。这三个领导机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发挥着越国防领导机构的整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