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俄内卫部队
内卫部队隶属于国家内务部,其主要职责是保卫国家的重要设施和政府重要机关,维持治安,制止国内的动乱和骚乱,平息暴乱。
内卫部队由内卫部队司令直接指挥。内卫部队总部设在莫斯科,有司令部、后勤部和特别行动总局。另在全国设 9 个地区总局。各地区总局的内卫部队受内卫部队总部直接领导,不受当地州或自治共和国的务部领导。
内卫部队由两大部分组成:重要目标警卫部队和社会治安部队。
重要目标警卫部队负责国家重要政治经济设施、重要目标的警卫,共约10 万人,分目标警卫、铁路警卫、监狱看守及犯人押送人员等。
社会治安部队约 2O 万人,由特种作战部队、特种警察团、警卫巡逻队及特种作战部队等组成。
——特种作战部队有 3 万余人。其中一半为机动部队,可随时派往出事
地点。全国 9 个地区总局各辖有 1 个特种作战部队旅或团。
——特种警察团有 4 万余人,目前在全国各个大中城市均建立了这种团。其主要任务是维持社会治安,同各种社会团伙作斗争。
——警卫巡逻队约 14 万人,分别部署在各大中城市。
——特种部队(特别行动部队)约 2500 人。主要负责处理危机事件,制眼数量数倍于己的暴徒。这种部队仿照西德的 GSG—9 防暴部队和美国的“三角洲”部队样式组建。
另有“阿尔法”特别行动小组约 200 人,专门用于同恐怖分子和其他诸如扣压人质、抢劫交通工具等特别危险的极端行为作斗争,以及保卫俄罗斯总统。该小组属于俄罗斯联邦保卫总局。
内卫部队的士兵和陆军一样,每年征召两次,服役期两年。目前,内卫部队人员主要从退役的士兵和边防军中招收。
内卫部队的武器装备包括新型坦克、步兵战斗车、直升机、轻武器、非杀伤性防暴武器(橡皮子弹、防暴瓦斯、高压水龙)、军犬、无线电设备和防弹背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