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日本的防务政策及军事战略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防务政策的演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日本的防务政策是在一个受到极大限制的环境中逐步发展完善的。战后,美国占领军在日本国内按照美国自身的政治需要和价值观对日本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并迫使日本于 1946 年底颁布了一部放弃把战争作为执行国家政策手段的宪法。然而,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对抗越来越成为世界的主要矛盾,就美国来 说,为了达成与苏联力量的抗衡,需要的不是弱小的日本而是更为强大的日本。为此,要求日本必须建设和拥有自己的防卫力量,以便美军能腾出手来对付朝鲜战争。于是,在 1952 年,美国让日本恢复了独立,随后日本与美国签署了安全互助条约,缔结了日美军事同盟条约,条约规定:当日本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双方通过协商,联合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这样就使得日本的防务及安全与西方拴在一起,并以苏、中、朝为其防御对象,着手组建武装力量。然而,饱尝战争疾苦的日本人民对日本军国主义给他们造成的战争创伤记忆犹新,它们不愿看到军国主义抬头,尤其是广岛和长崎事件在日本人心中留下了巨大的阴影,一时还难以消除,因此,他们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途径抵制和限制日本防务力量的发展,这些都逐步在日本的防务政策中得到了体现。如:反对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不向海外派遣日本军队;不制造“进攻性”武器;以及不出口武器或制造这些武器所必需的设备等等,都成了限制防务力量任意扩大的措施。甚至不少日本人把反对防卫力量的态度表现为反对自卫队员个人,而且日甚一日,因而,自卫队军人在公开场合经常穿便服, 以避免人们的冷漠和蔑视。70 年代以前,日本的防卫政策首先是着眼于政治的角度,而全面的军事上的考虑则被放在次要的地位。这时的防务政策主要体现在对日本本国四岛及其周围地区的防御,制止敌方对日本任意使用武器,而全面的防御则主要依靠美国。

70 年代以后,随着美苏争霸全球斗争的加剧,苏联远东军事实力不断加强,而美国由于越南战争的失利,其在国际上与苏联争霸的势头受到一定的遏制,并逐步收缩其在亚洲的力量。于是,日本开始逐步增强自己的防卫力量,谋求一定范围内防卫上的自主性,而此时日本国内舆论也对防卫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此时日本防卫的根本,仍是坚持日美军事同盟,把坚持“日美军事同盟”视为保卫日本自身独立与安全的最现实、最安全、最少危险的方法。

到了 80 年代,美国总统里根上台后,掀起重振美国军备的热潮,以增加与苏联抗衡的实力,而日本随着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其国民生产总值已在资本主义世界位居第二,且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有能力更多地承担防务责任,为美国分担部分防务责任。因此,美国要求周本自己承担一定的保卫其领土、海上航道和空域的任务,即自主防卫 1000 海里海上通道。这样,日本就以美国的要求和苏联的现实威胁为由,

加速其三军发展的步伐,并不断增加国防开支。从 1986 年开始,连续三年军费突破国民生产总值 1%的限制。到 80 年代末,日本三军的总体作战能力, 即陆军的应急、机动作战能力,海、空军的中远程海上防空、反潜能力都较80 年代初有了根本的变化。随着三军作战能力尤其是海、空军作战能力的增

强,日本的防务政策愈来愈向着建立自主、有效的防务体系方向发展。

进入 90 年代后,随着苏联的解体,旧的世界战略格局已经打破,新的格局正待形成,而作为经济大国的日本是不甘于做一个“经济巨人,政治侏儒” 的角色的。近年来日本政界已表现出要“参与领导世界新格局,做政治大国” 的愿望。为此,日本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来提高自己的国际地位,如在海湾战争中,为多国部队提供了 106 亿美元的战争费用,派遣扫雷部队参加战后

海湾地区扫雷。1992 年 6 月,又费尽周折,使历时 2 年、曾两度成为废案的“联合国维持和平合作法案”在国会 上强行通过,同年 8 月,开始向柬埔寨派遣了第一批 34 名军事观察员,标志着日本正式向海外派兵迈出了关键的步伐。

纵观日本的防务政策,一方面一直孜孜不倦地想走“自主防卫”的道路, 扩大防卫力量,另一方面又碍于国内和周边国家的压力,要保住二战后“和平发展”的形象,这种内涵的冲突与矛盾,常常表现为每当调整其防务政策、扩充其防卫力量时,总要自动提出一个自我限制的政策和措施,但不久又自己打破了这个限制。下面几个事例比较典型。

关于“无核三原则”的制订。

1968 年,日本正在进行着“三次防”扩军计划,常规武备的发展,在当

时的亚洲国家已处于领先水平,为了避免亚洲邻国的忧虑,日本政府于 1968 年提出了“无核三原则”,即“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但随后日本又允许美国海军载有核武器的舰艇进入、停泊日本军港,使该原则出现了弹性,对此,日本政府官员的解释是:“保持为防卫所需的最小限度实力, 无论是核武器还是常规武器,都不是宪法所禁止的。”(前日本法制局长真田语)

所谓“防卫费不超过百分之一”的限制。1976 年,三木内阁为了表明不做军事大国,在内阁会议上作出决定:把日本的“防卫费用控制在国民生产总值 1%范围之内”,此规定在当时曾赢得日本国民和亚洲国家的广泛拥护, 它使爱好和平的人对防止日本军力的扩张有了一个从军费上予以限制的法律条文,而对当时指望把更多的钱用于扩大军事力量的人来说,也只有指望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提高才有可能实现。然而,时隔 10 年, 日本就将此规定打破了。

“联合国维持和平合作法案”的通过。1946 年拟定的日本国宪法明文规定,日本国不向海外派遣军队,而随着日本“成为世界政治大国”愿望的迫切要求,1992 年 6 月,历经废置 2 次的“派兵法案”终于在执政党一自民党的意志下强行通过,从而迈开了日本向海外派兵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