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兵役制度
越南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应征入伍年龄为 18~27 岁(军校生入伍 17 岁),每年征兵两次:春季为 2~3 月份,秋季为 8~9 月份。服役年限一般为 3 年(可延长半年),专业技术士兵及海军舰艇士兵为 4 年,大专毕业生
及少数民族士兵为 2 年。近年来,越军十分重视新征兵员的素质,强调要克服部队是“大学校”的偏见,以实现正规军“少而精”的目标。
目前越军现役军官分为七类:指挥参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和财务军官;技术军官;军医和兽医军官;军法军官;行政军官。预备役军官按照年龄限制分为一类和二类预备役。其最高服役年龄如下: